“你家大丫头真是命好,那么大的金戒指我还从来没见过呢”“以后啊,你们两口子的日子肯定越来越红火”“看这小猪崽子长得就是招人稀罕”“书凤有福啊,摊上这么个好人家。”“周家也不赖,娶了这么好的儿媳妇。”邻里乡亲们站在林家院子里看热闹,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林家两口子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两家就这样定了亲。
“书凤,这是我上次进城给你捎的,我看城里人时兴带这个,你要是不嫌弃就带上吧,你带上肯定好看。”周正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条杏色的丝巾,递给了书凤。
“这大冷天的,给我买这个干啥,花着钱还不实用。”书凤嘴上一丝埋怨的语气,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将丝巾拿在胸前比量着,然后小心翼翼的叠起来放在了胸口的口袋里。周正见状也十分的高兴“马上就入春了,可以戴在脖子里,挡风。”听了周正的话,书凤噗嗤笑出了声,自从定亲以后,这还是周正第一次给她买礼物,从此杏色成为了大丫头最喜欢的颜色,那是爱情的颜色,是幸运的颜色。
“那我就先走了,还得赶紧回去帮我爸干活儿,过两天我再来看你,天还不算暖和,赶紧进屋吧。”周正说着,向门口走去,书凤往前跟了两步便停了下来,瞧着周正离去,正待转身的时候,瞥见大门口的角上放着什么东西。
书凤好奇地走过去拿起来,是一个袋子,袋子里放着一把口琴,书凤皱起眉,思忖着是谁把口琴放在了这里,翻过口琴的另一面,她泪水盈眶,我进了口琴冲出大门,可是却什么也没看见。
口琴上刻着一个字:源。
原来,就在书凤定亲那天,李源从北京回来了。当他听说书凤定亲的时候,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确信那一定不是书凤自愿的,他愿意带着书凤离开这里,虽然在北京那么多年吃了不少苦,但如今至少稳定了下来,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在北京话剧院做演员,虽说不是什么名爵,至少能够生活的不错,他也攒了一些积蓄,准备给书凤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于李源来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然而,就在他信心满满地准备向书凤诉说衷肠的时候,却看到了周正送丝巾的一幕,那一刻书凤的笑意里渗出蜜似的甜,这股甜蜜的气息却深深刺痛了李源,他扶着栅栏杆,心口一阵刺痛,顺手放下了准备已久的袋子,默然转过身离开了。
夜里,书凤辗转难眠,她知道,李源真的回来了,而且是来找她的,他没有失约。第二天一大早,书凤不顾一切的跑向李源的家,打算问个清楚,至少有个了断。
“书凤来啦,进屋坐啊。”李大婶身体已经不太利索了,声音还是清亮的,“大婶,我就不进屋了,听说你家李源回来啦。”“回来好几天了,但是昨天下午匆匆忙忙就走了,说是呀单位有什么急事,这孩子也是,工作忙,回来也顾不上跟乡亲们打个照面。”
张大婶说着,书凤却没有听到后边的话,“他走了,他走了···”书凤此刻心如刀绞,失了魂魄,与其遗憾的擦肩而过,倒不如从未相识。也好,至少再也不必执着儿时的痴念,所有的怀恋化作一缕云烟,就此散去,各自两相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