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锦自从识得了宋文,一如游戏开启了开挂模式,每天可以读很多篇医文。可惜中医文言文本就晦涩,这涉及到医理更是让人看不明白,而有的明明看明白字,又不懂其内涵之意。墨锦每每都会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感悟,现在已经习惯用毛笔执笔姿势写字了,有的时候写出宋文,有的时候写出现代字,宋文和现代字总是无缝接转换,一般人看不懂。
每日宋天城还未归府,墨锦就离开了昊日阁,算算已有一周未见。
宋天城每次归府不去厅堂吃饭,不去浴房洗澡,必先去书房一趟,想着是不是会见到她用功的样子,不过那人儿似乎每日都早已离开,书房没有留下一点她的味道和痕迹。
书架总是摆放的整整齐齐,桌案总是被擦的干干净净,笔墨纸砚也规规整整的放于其位,没有多余的纸屑,没有溅落的墨迹。想起几个月前征战回府她给自己清创的时候,也是将所有的工具都摆放的规规矩矩,给人很严整的感觉。不过这个书房也太干净了,一点也不像有人待过的样子。
宋天城走到桌案旁,用手指擦了一下桌子,没有浮灰,说明的确是有来读书。宋天城看着空空的座位轻轻说道“你这家伙,不会趁我不在,偷懒了吧!”
第二日,宋天城没去练兵场,早早来到书房,没想到墨锦已经坐在桌案上看书了。
墨锦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看,先是有些吃惊,随即开心一笑“大将军,你今天不去练兵场了啊?”
“过来看看你是否偷懒”
“我每天还是很认真的,披霞而来,日落才归”墨锦想着每天看着医书,说话都变得文雅了,不自觉呵呵一笑。
宋天城看着她明亮的笑脸,自己心情顿时大好,他坐到桌案旁,“那今日就一起看书吧!”
宋天城品着茶,随手拿过一本书,可看着看着就会溜号,眼睛总是飘到几步之遥的墨锦身上。
墨锦今日读的是女科,特别想为姨娘找到合适的药方。
墨锦很认真的读书写字,有的时候会陷入沉思,思考着病症和方药的关系,想明白就会在纸上记下一笔,完全没在意宋天城在看着自己。
墨锦将书里的方子分门别类整理出来,琢磨着每一个方子的用法,血热有什么表现,用什么方,阴虚有什么表现,用什么方,一样一样都整理出来。
墨锦今日脑洞大开,似乎参悟了一些东西,急于记录下来。可自己书写的速度赶不上大脑思考的速度,正是这执笔姿势大大阻碍着书写速度,墨锦一着急,改了执笔姿势,像用现代钢笔一样用着毛笔,刷刷刷写着正起劲。
宋天城神情一变,眉头一皱,没有说话,食中二指夹起泡在茶杯中的龙眼,这龙眼皮薄肉厚轻小,在茶水里还没有完全泡扁,宋天城一扬手,龙眼以肉眼捕捉不到的影象急速飞出,砸中了墨锦手中的毛笔,笔杆一分为二,上端折断,飞了出去,墨锦被这突如其来的东西吓了一大跳,叫出了声,然后惊讶的看着折断的毛笔和只剩一半的龙眼。
墨锦这是第几次见识到宋天城的武功了?怎么每一次都有惊艳到自己?这么细的笔杆竟然用颗龙眼就弄断了,好准好力道!这种神来之术要是放到现代,岂不是直接被警察局当人才招了进去,不用干别的,就抓小偷,看到正在扒窃的,就拿个龙眼,哦,不,拿颗石子狠狠一甩,断了小偷的手!墨锦对小偷恨的咬牙切齿,因为自己坐公交车总被割包,钱到没丢多少,包却总是被割坏,虽然从来买的都是夜市打折货,可也是自己挣的米钱啊!心痛啊!
看着墨锦震惊的模样,宋天城大爽,教训道“你那是什么姿势?”
墨锦呵呵一笑,知道自己做错了,连忙解释“嗨,一着急就忘了”
“长长记性!”
“我下次注意哈!”
“继续吧!”
墨锦心想这怎么继续啊,笔都断了,尴尬的一笑“大将军,我没法继续了,这毛笔坏了”
宋天城看着她,又看了看自己的桌案,“过来,拿爷这支吧!”
墨锦点点头,将宋天城的毛笔拿在手里。墨锦仔细看着笔,笔身光洁细腻,凝如羊脂,闪着如玉般的光泽,笔的毫毛峻黑没有一根杂色,毛体油亮整齐成尖,整只笔虽不是很粗但是很沉,很有质感,墨锦非常喜欢。
这支毛笔,墨锦看过没碰过,这是第一次拿在手里。当初刚学练字时,便是用的刚才那支已断的笔,而宋天城的这支笔一直摆放在桌案中间的笔架上,宋天城当时用这支笔写过那首满江红,让她见识到了完美的宋体书法,想来宋天城也是极爱这支笔,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蘸墨提笔。
墨锦看过笔又把它端正的放回笔架上,“大将军,不用了,我去周管家那取一支,反正清风苑的毛笔也被我摔成那个模样了,我就一次性多要几支毛笔!”墨锦朝她桌子上的毛笔看了看。
“你把毛笔摔成那个模样了?”宋天城觉得不可思议,给这清风苑配的毛笔可能是最低档的竹竿毛笔,竹杆依照竹节而制,摔裂的可能性很大,摔成两半的可能性没有。
“毛笔笔杆是竹竿的吗?”
墨锦摇摇头,“不知道,我不懂呀,不过我这次一定会换个结实的”
宋天城微微一笑,心想这个家伙真是完全不懂书法的人。
有点家底的人家都喜欢附庸文雅,会去特意订制毛笔,这将军府也不例外,根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