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年6月6日,在海南省三亚市一家大酒店,正在举行一个非常隆重的婚礼,当婚礼司仪宣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时,却发生了意外,当伴娘从包里拿出新娘盛钻戒的盒子时,钻戒没有啦?钻戒怎么不翼而飞了呢?并且这个钻戒,新娘始终是让伴娘代为保管的啊?为何突然就不见了啦?伴娘手里的首饰的包,从来也没有给过别人啊?是谁从中做了手脚?难道是伴娘吗?伴娘是新娘的好朋友啊?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啊?
现在的一些事,还真不好说?为什么现在的一些人啊?那还真是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啊?于是,新娘就怀疑是伴娘把钻戒藏了起来?或者是被伴娘偷走了钻戒?这一下,伴娘可傻了眼了?我根本没有偷你的钻戒啊?你为何怀疑我啊?我可是你的真正的好朋友啊?你这是对我的人格的侮辱啊?
新娘说:“你没有偷我的钻戒,难道钻戒飞上天不成?”
伴娘说:“好啊?我没有想到,我的好朋友竟然怀疑我,偷了你的钻戒?天地良心呐?我对天发誓:我若是拿了你的钻戒,就不得好死!那我们的好朋友,只好到此为止!你若是真的就是怀疑我,偷了你的钻戒?那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就是砸锅卖铁,我赔你的钻戒就是啦!”
伴娘说完,气哼哼的走了……
新娘也被气哭了?新郎只好安慰新娘,钻戒丢了?就丢了吧?我再给你买一个就好了?我们的婚礼还有继续进行啊?新娘擦干眼泪,点头答应。总算把婚礼完成了,可想而知,那个婚礼办得呀……
各位朋友,您是否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啊?那就且听我慢慢讲来……
新郎叫刘云佳,新娘叫王丽敏,伴娘叫赵菲菲。刘云佳和王丽敏这一对新人呀?那可真是郎才女貌啊!新娘貌美如花,新郎貌似潘安。就是那个伴娘赵菲菲,更是天生丽质呀!
刘云佳和王丽敏经过了几年的恋爱,情投意合,终于决定在2008年6月6日这天,举行婚礼,赵菲菲是王丽敏的好朋友。于是,刘云佳和王丽敏结婚时,就把赵菲菲请来做伴娘,没想到发生了预料之外的事情,把婚礼办得呀?那是一塌糊涂!因此,赵菲菲和王丽敏,由好朋友也就变成了仇敌了……
2008年6月16日,王丽敏一纸诉状把赵菲菲告上了法庭,要求赵菲菲赔偿钻戒?在法,赵菲菲申辩说:“王丽敏是让我给保管钻戒,的确不假。但是,她没有付给我任何服务费,我没有义务替她保管钻戒?是出于朋友的情谊,我才替她保管钻戒的,她的钻戒一直就放在盛首饰的包里,并且这个包,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手,并且我也没有丢失这个包。但是,等到打开钻戒盒时,却没有钻戒啦?我真不知道钻戒怎么没有了?整个过程,我始终没有离开新娘一步,我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义务要赔偿她的钻戒?所以,我不能赔偿她的钻戒!”
王丽敏说:“我的首饰包,始终是赵菲菲代为保管!钻戒丢了?就是她的责任,所以,我要她,赔偿我的钻戒!”
法官询问赵菲菲:“赵菲菲,你的确为王丽敏代为保管钻戒吗?钻戒的确在你的那个首饰包里吗?”
赵菲菲说:“是的,的确在首饰包里啊!”
法官又问:“那你,把钻戒还给王丽敏了吗?”
赵菲菲说:“没有,我也不知道钻戒怎么不翼而飞了呢?我也觉得奇怪啊?为何无缘无故的,钻戒就没有了呐?”
法官说:“这就是说,你没能把钻戒,代为保管好?你要对钻戒的丢失负责?”
赵菲菲着急的说:“法官,我真的没有拿钻戒,我也真的不知怎么丢的!”
法官又问:“谁能证明,你没有拿钻戒呢?”
赵菲菲说:“这……”
最后,经过法庭合议庭合议,判决如下:
被告赵菲菲,在为王丽敏代为保管钻戒期间,因保管不善,把钻戒丢失,限赵菲菲十日之内,归还钻戒,或者赔偿同钻戒价格的等同的人民币37万元。
赵菲菲听到法院的判决,真如五雷轰顶,把美女赵菲菲给震懵了?天哪?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啊?我明明没有拿王丽敏的钻戒?却为何让我赔偿啊?天理何在……
二
赵菲菲心想:好啊?你这个王丽敏,你也够狠得呀?我们以前的情谊那里去了?难道我们的情谊,就不值37万元了吗?难道钱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吗?赵菲菲越想越恼?心里痛苦到极点?那泪水啊?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唰唰的落了下来……
赵菲菲哭过之后,大脑清醒了许多。于是,赵菲菲心中的一个计划在形成,那就是我要报复王丽敏?
历史上,诸葛亮让周瑜,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王丽敏我让你赔了丈夫有折金?我要你的丈夫?到时侯,我要你的丈夫,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我让刘云佳给我花同样的钱,买一个同样的钻戒,我再还给你?这叫做“以欺人之道,还其欺人之甚?”
一天,王丽敏的丈夫刘云佳手机响了,一看手机号码是赵菲菲的,刚要接,赵菲菲就把手机挂了?刘云佳心想:赵菲菲为何突然给我打电话?那一天,我也觉得王丽敏做得有点过火?作为好朋友不应该那样啊?你又没有直接证据,就是赵菲菲拿走了钻戒?不就是她为你代为保管了钻戒吗?至于怎么丢的,谁也搞不清啊?是不是赵菲菲拿的,王丽敏同样也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