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人生百态交响曲>第十五章 弃子的未婚妈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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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红,这次找了一位知名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季红做了第二次亲子鉴定,不论在什么方面,季红都取得了,对季红都非常有利的证据!

季红和袁平的案子,第二次开庭了……

这一次的鉴定结果,袁平没有提出异议,这孩子的确是袁平的,血缘关系仍然是9999,只不过上一次,写错了性别而已!

是啊,真是事无巨细啊,工作啊?可真不能马虎!

但这次在法庭的辩论的焦点,却是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

这一次季红改变了,要自己抚养孩子的主意?她让袁平抚养这个孩子,因为季红,现在还没有正式工作,就是袁平给一点孩子抚养费,也不够娘俩生活的呀?所以,这一次开庭的重点,季红要求孩子由袁平来抚养?

但是,袁平同意付给孩子抚养费,却拒绝抚养孩子,所以,二人争执不下,在法庭上,做了相当激烈的辩论……

季红,看着就这样争论不休,唇枪舌剑,毫无意义?看见袁平那么绝情的拒绝抚养孩子?季红忍无可忍,于是,季红把孩子往法官的案桌前一放,并且哭诉着说:“法官,这个孩子我无法养活,你们看着办吧?我管不了啦……”

季红这话一出口,全场哗然!

季红说完,一边哭,一边头也不回的,就跑出了法庭?季红,很快乘出租车,走的无踪无影了……

袁平也趁乱偷偷的溜掉了……

结果,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始的那个局面……

这是庭审现场啊?季红,这样做也相当于抛弃孩子呀?也就是弃子啊?这事可让法官为难了,显得庭审现场很尴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可不是小事呀?这叫藐视法庭啊?视法律如同儿戏呀?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法院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了季红,也找到了袁平!告诉他俩,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们是孩子的监护人,抛弃孩子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们必须出庭。

袁平还是不想出庭,公安机关要拘留他,袁平才被迫出庭。

经过法院核实和进一步的审理,认为季红无能力抚养孩子?

季红刚大学毕业,又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孩子应该由其父亲袁平抚养,季红每月给孩子一百元的抚养费!

故事到处讲完了,发生故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我不说大家都自会有一个评价,但可能看法,也不同?

我们可以想象,这个故事的发生,对季红来说,那是刻骨铭心的啊?可能在季红,她的心里,却造成了,永远不可磨灭的阴影?

季红,她以后还会轻易地相信男人吗?甚至不相信任何人?她的心灵是受伤的,她的身体也是受过伤害和摧残的,为了那所谓的爱?为了今后的工作?季红,她付出得,真是太多太多……

我更为季红鸣不平,可这有什么用呢?毕竟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人生的关键时候,不能迷失了方向?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里底线,在你的心里,你的底线,那一般是,不可逾越的?更不要随意逾越!若是特定的情况下,必须要越过你的心里底线时,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一定要考虑到后果?

一些只是表面的东西,看起来美丽无比,也许就是毒药?甚至剧毒无比!

不要被眼前的一些虚幻的东西,所诱惑?华而不实的承诺,是要不得!不要把别人描绘的前途,当成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你的前程,要靠你自己辛勤的打拼,而获得的!美丽的前程,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坚持不懈的走出来的!俗话说得好:“不经风雨,难见彩虹”!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要不轻易的相信别人?特别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你就更不要轻易的相信,以防上当受骗!看人要看本质,不要看表面!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表面上看非常好、非常热情的人,但不一定是好人?表面上比较冷漠、寡言少语的人,不一定是坏人?“真是嗑瓜子嗑出臭虫来——什么仁(人)都有”?

女人啊?不要被男人的风度翩翩的外表所迷惑?更不要被他的花言巧语和甜言蜜语所诱惑?“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男人的话若是靠得住,母猪都会爬树”!(呀哈&太夸张了吧?)

男人啊?更不要像袁平,那么不负责任,要做一个诚实可靠的男人,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不论是男人,不论是女人,你们要为你们的爱,去负责?你们爱情的花朵,不只是让你们欣赏的?而是要你们去精心呵护的!那你们为什么,不去细心的去呵护呢?

美丽爱情的花朵啊?只要你们要给它施肥、浇水、精心的维护,细心的呵护,那爱情的花朵,就会放出美丽的花香!

只有两颗真正相爱的心,才能心心相印?只有两颗真诚而又火热的心,才可能碰撞出爱的火花,才可能放出美丽的光芒!

那些逢场作戏的爱,本身就是一个隐患,不健康的!所以,我劝美丽的女孩啊?千千万万、万万千千不要做迷途羔羊?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人生方的向盘,不要迷失了方向?更不能迷失了自己?因自己一时的失迷,却牺牲了自己一辈的幸福?美丽的姑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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