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让那帮可怕的皇家密探直接进驻到士兵的队伍之中?
王子的命令让两个骑士团长的脑袋又是一阵发晕,可惜,此刻他们显然并没有什么发表意见的余地:“那么就这样定了,两位,我需要你们以最快的速度抽调出一批忠实的士兵。在明天这个时候随军出发,人数,就定在两千五百名吧,加上两百名近卫骑士,以及三百名隐秘骑士团的成员,总计三千人。”
“这……陛下,这未免操之过急……”
四个重臣一人一句的凌乱,让斯特兰摇了摇头。
实际上,他何尝不知道,这是‘操之过急’?可是如果可以延缓一下的话。他也用不着使用这一系列的手段了——不仅仅是使用力量直接控制这些臣僚。还有如此轻率地发动战争。‘战争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决定生死的规则,不可以轻率地忽略’。这是他的朋友曾经向他说过的一些道理,
可是如今,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那位主宰。已经急不可耐了……他需要灵魂,需要死亡,而如今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对抗他的理由和力量。
“好了,各位,我邀请你们到这里来,不是来听你们对于我的劝谏的,”轻轻拍打了两下手掌,两个健壮的士兵就从一旁走来,为几位大人牵来了六匹马。而他们自己,则跳上了王子脚下的那辆战车。
然后,在几位王国权臣的目光中,他们面前的空气已经漾起了一层水波一般的涟漪,继而。一道闪烁着蓝色光泽的空间门,已经在空气中成型。
战车履带的隆隆摩擦惊醒了几位臣僚的呆滞,他们瞪大眼睛,看着那辆搭载着王子殿下的战车隆隆向前,穿过了那蓝色的空间门扉,只给他们留下了一个清晰地命令:“明天黄昏之前,让士兵在此地集合!”
“嗯,还算不错,营地扎好之后,就让他们集合吧,剩余的时间进行一下简单的训练,就可以休息了。”
拉斯马斯子爵打着哈欠走出属于自己的帐篷,揉了揉因为小睡有些杂乱的头发。百无聊赖的目光在远方已经变得橙红的太阳上扫过,他地向身边殷勤地跑上来的副官命令道,同时接过了对方手里的水袋灌了一大口。
羊皮袋里的酒水已经在初冬的空气里变得有些冻人,不过却也因此将这位子爵阁下残存的一点儿睡意给赶走了,而且很快,那辛辣的余味就让人兴奋起来。看看目光尽头,那一群正在忙碌的穿着甲胄的家伙,以及他们身边林立的木头拒马,他不由轻轻的打了个嗝儿。
视线里正在忙碌的人,有一百多个,不过那也只是这一大片营地的一角而已,现在正在听命工作的家伙们,至少要有一千多个。而还有同等数量的人正在营地里休息着——想到这些,拉斯马斯不由感觉自己的每根骨头都轻了那么几分。毕竟,以一个帝国子爵的头衔而指挥两千名正规士兵。这在帝国也是绝无仅有的。
在帝国,子爵这个称呼意味着尊贵,也意味着平庸,帝国广大的疆土上,虽然它也代表着贵族二十五个阶层之中的一个,而且不是末流的骑士或者勋爵那种寒酸名头,然而在伯爵城主一抓一大把的帝国贵族系谱上,子爵的名字可就只能算是默默无闻了。
拉斯马斯子爵原本也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一个一穷二白的乡土贵族。他们的祖先是从侍奉艾尔熙家族的骑士做起,用积累了一生的战功换得了阿斯克罗夫特家族的子爵身份,然后似乎就跟向上攀升绝缘了。一直就生活在连卡湖旁边,不算贫瘠也不富裕的领地上,悠闲又无聊地度过了一个多百年的时间。
不过似乎是聚集了这个家族沉寂数代之后累积起来的运气,拉斯马斯在几年前却因为一些巧合进入艾尔熙了公爵大人的视野,于是‘幸运’地重拾起了祖先的荣耀,成为了公爵家的一名千夫长。
幸运?
其实拉斯马斯子爵从来对这个词儿都是嗤之以鼻的,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幸运,能够得到今天的地位,他付出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只会去背后娘儿们一样嚼舌的家伙们能够理解的。
比方说,现在或者人人都会羡慕他作为一个千人长却能够带兵两千有余,可是那些那些家伙们谁又能真正想起,这个‘荣耀’是他主动接下募集士兵这种苦差事之后才得到的?如果不是一点点的从一个个村庄把这些精装士兵们筛选出来,在半个月之内聚集出两千出头的数量,公爵又怎么可能将这支队伍放心交给某个人?更别说是还要在这初冬的节气里面在野外行军了。
为了更好地提振士气,保持威严。一路行来,拉斯马斯都必须穿上一件重量在二十磅左右的全身铠甲……骑马虽然要比纯粹的步行节省体力,不过想要一直顺应着马匹的颠簸来活动身体也是不容易的。而那铠甲自然那会让骑马的难度大大增加,即使拉斯马斯是个习惯于这一切的武者,也必须减慢行军的速度,经常休息,但即使这样,他现在也仍旧感觉腰椎升腾,两腿内侧也被摩擦得有些火辣辣的。
而这实打实的辛苦,可就不是那些小人们能够看到的。
仰头又灌了几口酒。拉斯马斯抹了抹嘴巴。开始向着营门口的方向走过去。一路上检查着那些帐幕,拒马和围在周围的栅栏——他招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