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修承受众人之目光,但他不以为意。北境内,贼寇颇多,林修从军三年,所杀贼寇不在少数,乃致敌方以知林修大名。
这北境内贼寇之首,本是北境内土生土长的部落,乃曾经的北境之主。天子登基,为博得美名,最好之法,便是阔封疆土,便命聂破敌领军,挥师北上,征战北境。
这一战,自然天子大获全胜,聂破敌之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致使部落求和,每年朝贡,原本北境之疆土,连三余一不到。
部落之主,怀恨在心,却也无可奈何,帝国实力强盛,为以保命,不得不从。不过这一战导致部落内部分崩,一分为二。
北境内存三股势力,一为聂破敌镇守之处国土,二为庇佑生存之原部落,三为原部落势力,现如今贼寇。
贼寇不时给聂破敌与原部落,找麻烦。聂破敌不似其他将领,惯用杀一警百之招。往往会联合原部落一起征讨,一来为杀贼寇,二来防备原部落反叛。
此时,林修紧跟之人马之末,而北境三年从军经验告知他,交汇处,往往凶险异常。
但好在,偶遇张华车队,倒是可以庇护一二。但林修转念一想,如若部民联合袭击,那么即使强大如韩羽,也估计难以招架。
林修跟随这队人马,刚过交界,周围部民四起,部民皆穿戴整齐,手握兵器,目露凶光,乌泱泱的一群人,这敌数比起林修三年从军所见,还要多上几倍。
部民之军之首领,便是林修一直所见的原部落之首-那塞姆。
那塞姆身材魁梧,面容和蔼可亲,即便年近六旬,可能由于在草原生长的缘故,依旧身强体壮。
部落之军之首领后方乃部落为贼寇之首-阿姆达。
阿姆达面目龙马精神,一身精壮肌肉,一手把握银勾铁剑,腰见佩戴一把血莲弯刀,你看便是常年作战之人,战斗检验娴熟。
两军交杂合击,所领之数,不少于五万。
可以说,这次情况,那怕林修也始料未及,这人数,倒是让林修一惊,这数量,恐怕是遗留部民全部力量,而这对人马不过大周两千精兵,哪怕帝国再强大如斯,如若与这抗衡,也难以招架。
于是他卸下御车一匹马,骑于马匹奔驰,跑至最前。笑对那塞达姆道:“想不到啊,部落之长,这么大张旗鼓的给我送行,是不舍我吗,就连阿姆达亲自赶来,我林某受宠若惊。”
阿姆达看着林修,咬牙切齿道:“林修,你三年杀我将士不在少数,这北境,除了聂破敌,我最恨的便是你。”
“这倒也是,毕竟你弟弟死在我的剑下,我看你是看我落单,所以欲杀我,泄恨,还叫上部落之长一起,当真是一家人。”
言毕,林修朝那塞姆挑眉,道:“看来你早有异心,但你想过没有,杀我,聂破敌便会磨刀霍霍杀向你的族人。”
“而且,你想劫持之马车,想必是得知马车之上,贵人身份。”
那塞姆那和蔼可亲的胖脸透露凝重,他反复握拳,眉头紧皱。他知,林修所言非虚,但他们早已没有任何退步,而聂破敌的北大营离交界之地足有百里。就算到此,也早已晚了。
林修之言,并没有让部落之民,心生退意,如今的部落之军,便如饿急的猎犬,看着这两千精兵犹如自己的美餐。阿姆达为振奋人心便道:“阿爸,我们的将士被帝国蹂躏,那些死去的将士,还等着我们的复仇啊!”
那塞姆看着自己所遗留的唯一儿子,想起那些血流成河,死去的将士。
和蔼面容透露狰狞,脸色狠厉道:“帝国杀我将士,夺我儿女,剥夺领土,是可忍孰不可忍!勇士们,杀!”
“今日用张华与林修的血慰籍我将士之魂。”
部落男儿驰骋疆场,热烈作战,活在自由草原之下,一直是部落男子之向往。
这一切,都被帝国的抗战军毁了,抗战军所到之处,无不血流成河,烧伤抢略,杀死男人,凌辱妇女,导致惨喘之地,只剩这小小一方土地。
如今所剩领土本就小,仍要养活剩余之族人,还要朝贡,看着那些部落中嗷嗷待哺的幼孩,看着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那塞姆内心愤怒悲苦。
他身为族长,他想给这些孩子留下一片天,一片驰骋疆场的天,可现在遗留之有痛苦交加的部民。
往事仿若昨日,一切时光回流倒转。
烈日当头,阳光普照北境之草原大地,草原被阳光折射出耀眼光辉,天苍苍,野茫茫,飞吹草地现牛羊,草原一片祥和之景。
虽是北境难得之佳景,这幅一往如前的美丽画卷,倒是没有让那塞姆心情愉悦,反而更加抑郁
几量威风凛凛的大周帝国运输马车,君临于草原之上,那运输马车上的帝官面露骄傲与不屑之神情。而所御驾之马,一个个结实,精壮,一看便知乃帝国培育之良种。
在那些运输马车所载,乃部落最佳之牛羊,粮食,以及供帝国将士泄愤用之女。虽寥寥数人,不过大多都是年轻姑娘。
而在运输物资车马一旁,几个部落孩童,皆面色蜡黄难看,一看便知吃食不好,一点也没有部落孩童的强健,反而如贫苦孩子一般的孱弱。
为交纳贡品,整个部落生吃简用,好不易满足帝国所画数量。这是由周天子统一定制标准,不得违抗。
孩子们无意间看着运输马车,以往部长是不让孩子们看的,怕他们闹。只见马车上都是待宰的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