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詹姆斯.麦克弗森将军虽然在这个时代名气不大。另一个时空的名气也一般,不如格兰特有名,但其实素质一点也不比他差,甚至还有所胜出,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将军,只不过是运气不如格兰特而已。
在另外一个时空,甚至格兰特自己都承认,他的才能不如詹姆斯.麦克弗森。
这名将军也是西点军校出身,而且还是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毕业后,曾经长期在工兵部队服役,加上他本身具备的土木天赋,所以尤其擅长土木作业跟防守战。
在这之前,他只是格兰特手下的一名准将,本来如果没有意外,他也应该要参加维克斯堡战役的,毕竟他是格兰特最信任的将军之一,且他跟格兰特的关系,一点也不比格兰特与谢尔曼之间的差。
但不巧的是,他在部队临开拔前,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跌断了右小腿,行走不便,所以才被留在纳什维尔城养伤,这样一来,反倒是让他躲过了维克斯堡战役的惨败。
此后,坎伯兰河军团出兵攻打孟菲斯的时候,就是他,强烈的反对威廉.罗斯克兰斯的出兵决定,要求在纳什维尔加强防守,跟对方打防守反击。
结果很明显,由于威廉.罗斯克兰斯的一意孤行,攻打孟菲斯的坎伯兰河军团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连威廉.罗斯克兰斯也战死疆场。
由于高层军官的缺乏,他这个小小的,还在养伤中的义务兵准将就一跃成了纳什维尔的最高长官。
在那之后,由于中国人忽然停止了脚步,没有趁势攻击纳什维尔,所以给了在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一个难得的喘息时间。
詹姆斯.麦克弗森开始利用总统的新法令,也就是义务兵役制,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强制征召纳什维尔城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子当兵,武器不够就去当民工,开始围绕纳什维尔城修建大量的土木工事。
与此同时,他还发电报给白宫,要求总统赶紧派援兵过来,而且要正规军。
结果,林肯果断的拍电报,提拔詹姆斯.麦克弗森为合众国正规军的少将,任命他为坎伯兰河军区的司令官,还告诉他,已经让密西西比河军团与俄亥俄军团赶过来,让他稍微坚持一下就可以了。
林肯告诉他,只要坚持住,给他时间,后续援军跟补给会源源不断的送过去,帮他稳住战线,所以在那之前,他必须承担起防守纳什维尔的责任。
获得总统的保证之后,加上升官的刺激,他开始投入更大的精力到纳什维尔城的防守中去,而有鉴于中国人装备了很多铁甲车,所以他不但把防御工事的规模扩大,还把地上挖的坑坑洼洼,这种坑坑洼洼的路面很难走车跑马,但走人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为了防备中国人的炮击,他还用水泥砖头加木头,在壕沟周围修建了很多小型堡垒。还在堡垒里面摆放了一门十二磅炮,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碉堡!
还有就是,纳什维尔本来就是合众**队后方的大本营,补给物资相当多,还有自己的兵工厂,因此他们的军械补给也一点不缺,尤其是大炮,那可是供应两个军区的火炮,足足有上千门火炮,此外还有大量的炮弹。再加上那些让人头疼的阵地,所以纳什维尔并不好打。
总之,现在的纳什维尔,那就是一个坑坑洼洼的大工地,连李永吉看了那一环套一环,好像月球表面似的阵地都头疼,就更不用说还在用前装枪的英法联军了。
别看表面上,纳什维尔只有两万多人的部队,且大都是临时征召的家伙。没什么作战经验,但如果一心防守,要攻下来也是十分困难的。
英法联军才三万多人,重火力也不多。怎么可能轻易拿下有有两万多人防守,且修筑了大规模永固阵地,还有大量火炮的重镇纳什维尔?就算能打下来,他们要损失多少人?
或许要说。英法联军怎么知道纳什维尔的情况的?原因很简单,英法两国虽然一直没跟合众国硬碰硬的动手,但情报工作做的还是很不错的。一直很注意合众国的动态,尤其是像纳什维尔这种大城市,他们的间谍都有很多,不可能不知道纳什维尔的情报。
说实在的,英法联军能派三万人过来,那根本就是不来打仗的,或者不是打这种硬仗的,他们的本意就是要过来当一当仪仗队,显示一下存在,以后就要走人的。
原本,英法联军来新奥尔良的目的,就是过来显示下存在,参加会议,商讨组建联合司令部,签订盟约的事情。
等做完这些,按照英国人与法国人的计划,他们应该在新奥尔良港立刻乘船离开,北上去与美利坚合众国交界处的加拿大地界,与当地的英军一起,加强当地的防守,以牵扯住更多的美**队。
等时机成熟了,比如合众国跟中国人与联盟国打的不可开交,已经全力以赴,甚至开始出现败相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进攻,去攻占缅因州附近,毕竟那里,也就是新英格兰地区,才是英国人的核心利益所在。
在那之前,英法两国的陆军最多就是打酱油,他们的海军会封锁美国人,但也是以威慑居多,不会过于逼迫他们。
至于法国人为什么跟英国人这么紧,那是因为英国人答应了,等打败了合众国,夺取缅因州甚至更大的地方,就可以出兵帮法国人彻底打败墨西哥境内的抵抗力量,扶持他们选的傀儡上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