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是铁了心要保那位李娘子。”温翁笼着衣袖,慢悠悠地说。
跪坐在他对面的沈志,摇了摇头,“温先生,此言差矣,某保的是三郎子嗣。”看了眼似笑非笑的温翁,辩解:“七月母胎,子已成形,这个时候落子,一朝不慎,便母子殒命,温先生忍心吗?”
温翁嗤嗤地冷笑一声,“笑话,你我皆为主家幕僚,谁手上没人命,怕见这点血。”说到最后,苍老的声音微微上扬,带着几许不屑。
“先生不怕,但某怕,怎么说也是家主骨血,况且,桓郑两家,既已联姻,李娘子生下来的孩儿,同样是郑之外甥,先生又何必太过计较。”
“行,于我郑家来说,最坏不过是多了名庶长子,不足为虑,但老仆在此奉劝一句,大丈夫该立足着眼于天下朝堂,而不是内院妇人,老仆今日先告辞,想来将军与十娘,不日就能到徐州了。”
说完,温翁伸手拿起几上的杯子,一阵嘶嘶作响,酒水全倒入坐榻旁的火盆中,马上升起一股浓烟,他起身朝沈志含笑道:“但愿国相,不是一朝不慎,前途尽毁。”
温翁甩袖出了门。
外面的天气,已连着数日阴沉沉的。
这秋尽冬来的时节,寒风吹来,如钝刀刮脸一般,难受得厉害。
他最后说的那句话,一半是气话,一半是提醒警告,听不听,全在于沈志了。
据他看来,桓裕对于李娘子身怀六甲之事,是完全不知情,而沈志已回徐州三月有余,前面可以说是李娘子隐瞒,后面则归根于沈志的刻意封锁信息,桓裕离开五月有余,这么大的消息,能完全瞒住他,只有郡国府国相兼将军府长史沈志能做到。
只是对于家主来说,不管出发点是什么,一旦下属能支手遮天,少有哪个主人能容忍。
一进院子,早在他屋子里候着他的刘媪就迎了上来,“沈长史那边有没有松口?”
“先进屋。”温翁淡淡道,自他们和谭元一行人抵达徐州后,刘媪带着婢仆搬进了府邸后院的正仪院,即是正房所在,他和其余仆从住进了东厢后面一带,即为府里幕僚文吏安居的区域,又照顾他年高德望,沈志拨给他一所单独的院落。
从他住进来后,上门攀谈的人不少,他也借此了解了府上许多事。
这两日,他去找了几次沈志,每次一回来,便多了些探头探脑的人。
“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沈志了,”温翁一坐下来,淡淡道,“我仔细想了想,纵使多个庶长子,也无所谓。”
沈志那句话他是很认同的,李氏生下来的,同样是郑之外甥。
十娘占着大义名分,任他也翻不了天。
“不行,您想想,就十娘那脾气,到时闹开只怕收不了场。”刘媪急红了眼。
“出了这样的事,郑家不可能不闹的,十娘要闹,就让她闹,只要不过分,能收住场就行。”眼下不过是一个内院姬妾,如果连这她都接受不了,那以后怎能经得起大事。
并且,这事不是对郑家完全没有益处,他原就反对,把郑家部曲的调动权,交给旁人。
百余年间,郑家部曲的调动权,从来没有交给过外姓人。
然而,五郎是拿定主意,便不容人置喙,他和老傅俩人再急亦无用,最后,他只能争取跟在郑绥身边,跟来徐州。
桓裕毁约在先,也无怪郑家失信于后。
“我观察了一下,李氏院子周边的护卫,人数不是很多,要不夜里让齐五带人直接冲进去,把人给做掉。”
听了这话,温翁顿时目瞪口呆地盯着刘媪,似第一次认识眼前这位不到六十的老妪,收拾得干净利索,但眼中的狠辣,比他在战场上见过的兵士,都要凶狠几分,忙地喝斥一声,“你别乱来。”
这一招,他不是没有想过了,一旦这么做,哪怕不结仇,亦会给双方留下厚重的隔阂。
他作为男人,自是比妇人更清楚,子嗣在男人心目中的重要性。
所以,他才会逼着沈志动手,而不是他去动手。
这便是其中的微妙之处。
“这事你不用管了,十娘过来后,记得劝着点,切不可做火上烧油之事。”温翁已有了决定,便少不得叮嘱刘媪一番,心态调整过来,他就开始琢磨着,怎么通过这事,为郑家和十娘谋取最大的利益。
沈志的相国和长史,是不能再做了。
轻叩了下案几,刚到徐州的时候,他已给五郎郑纬去过一封书信,又想起郑七郎君为官多载,认识的能吏干将会更多,送走刘媪后,又提笔给郑七郎君去了封信。
刘媪气闷地回到正仪院,瞧见终南时,吩咐了句,“给我寻个会写字的丫头过来,就百草吧。”要人命的事,没有温翁的首肯,她是调不动齐五的,但她也做不到,真听温翁的,什么都不管。
让郑绥先一步知道这事,至少会有个心理准备,总比来日一进府,猛然撞见一个大肚子,给予的冲击力度要少上许多。
所以,先给郑绥去一封信,告知实情。
凭她的细心观察,桓三郎对娘子,确有几分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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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啷一声,紧接着便是一串叮当的响音。
伺候在旁的晨风突然被唬了一大跳,这可是郑绥最喜欢的一套琥珀色的琉璃杯,就这么掉到了地上,她都来不及接住。
正在铺床的辛夷,听到声响,回头间,只觉得琉璃片飞溅,隔着距离,她能感觉到似有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