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脚是完好无损的——总比脸可以看。
陶喜跟着狼群去摘了点荒原狼平时会吃的加速伤口愈合的药草,也不知道对人有没有效果,带回去捣碎给人敷伤口外,胡乱炖了汤药给他灌了下去。
无论有没有用,死马当活马医。
令人庆幸的是,喝了药之后,那人的嘴唇没有那么苍白了。
接下来的五天,陶喜和狼群都跟着这个昏迷不醒的濒死alpha在同一洞穴里生活着。
陶喜给这个人取了个外号。
“他叫‘不死蟾蜍’。”陶喜指着躺在地上续了三天命的alpha,扭头对坐在一旁打量的小三说道,“你看他的脸,跟蟾蜍皮肤多像。e……恶心到自己了。”
这只蟾蜍在陶喜捡来后,度过了极为凶险的第一晚,幸存了下来。之后两天他仍旧在昏迷中,情况却越来越好。到第三天早上,他身上那道可怕的巨大伤口居然结痂了。
自愈能力堪称低配金刚狼,差点被砍成两截,肠子都要出来了还活了下来。就是这个脸上的水泡没有一点将要好转的迹象,毁容是彻底的了。陶喜敬佩之余有些遗憾,身材如同天神的强壮ala会不喜欢,要是脸长得也如同天神那就更棒了。
可惜现在是只蟾蜍。
他现在每天吃饭都会坐到这个人的对面,对着一个昏迷的人类喃喃自语也比对着狼说话好。而且这个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陶喜抱着侥幸心理,希望等人醒来发现自己救了他,会为了报恩说不定就通过什么渠道把自己送回地球。
这天,陶喜照旧炖了土豆蘸岩盐当午饭,一边对着土豆呼气降温,一边对着昏迷的alpha喃喃自语:“今天在瀑布边发现山底下有人。怕被发现我立刻走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要是什么很厉害的人,醒了之后能报答我吗?我可以提要求吗?”
陶喜往嘴里塞了块土豆,含糊不清地继续碎碎念:“我想回地球去。我爸爸和父亲还等着我的。虽然不想跟北堂结婚,可是他对我很好,回得去的话,跟他结婚也可以。你看他都肯为了我去买抑制剂了——虽然把我送到这里来了。”
披风下面的脸上面部神经微动,牵动着眉心,微微一蹙。
“这几天我就喂了你水喝,你居然都能活到现在。不过你肌肉小了,真的。我刚才摸了一下你腹肌只剩下六块了。饿没了两块。”陶喜换了个姿势盘腿坐着。
披风下面掩盖着的手指,微不可察地一动。
“你要死还是要醒快点决定啊。人家大灰和点点睡觉的地方都被你占了。”
露在披风外的脚一颤。
陶喜一直盯着陶锅里的土豆没注意到。正用树枝插住一块土豆,准备往嘴里塞。
披风下五天都一动不动的假尸体突然坐了起来,披风从脸上滑落在他大腿上。那张满是水泡如同蟾蜍皮肤的可怖面颊直冲着陶喜,明明紧闭着双眼,但是陶喜仍旧感受到了来自心灵极大的冲击和对方的问候。
“喝——”陶喜倒吸一口冷气,土豆块卡在了喉咙里差点噎死过去。
陶喜猛拍自己胸口拼命让自己把土豆块吐出来。那人坐了两秒钟,又因为体力不支躺了回去。
诈……诈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