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诛仙的名字霸道地戳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眶之中,无处不见。
门户网站网奇的门楣上挂了一条广告横幅:后金庸时代巅峰之作。
纸媒南部周报的第三版,刊登了著名文学评论家留白先生的文章:情撼九天,诛仙一剑。
博客红人苏十妹也发表了篇感动人,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这一切,都是为了配合实体书的发售。
《诛仙》实体书的封面是淡腓色的,背景是一幅水墨画,画里有奇峰、有青云,仙气盎然。
出版方很有良心,纸是上好的纸,字是大体的字,整本书摸上去很舒服,读起来也很舒服。
而这一天,京都综合大学计算机系软件工程专业零四级一班的学生们诧异地发现,他们那个小有名气的同学,竟然拖着个行李箱来到了教室。
“你不是明天才去江城么?”,赵伟奇道:“还是今晚就走?”
林致远知道他误会了,也不多作解释,直接打开行李箱,招呼两个好友:“伟哥、老道,过来帮忙。”
箱子里面装满了书,都是即将上市的《诛仙》。
按照惯例,出版社送了一百本给林致远;同样按照惯例,林致远准备给所有的亲朋好友都送上一本。
“谢谢小林子!”,坐在第一排的是诛仙的铁粉,拿到书之后爱不释手,摩挲着书皮连声道谢。
“厉害了我的哥!”
“大作家妥妥的!”
“签字没有?快签个字,以后就靠它养老了。”
同学们都表达了感谢和祝福,以及:“小林子这下发财啦,什么时候请客吃饭。”
“没问题。”,林致远确实发了笔两百万的大财,财大所以气粗,他跳上讲台,双手合拢成喇叭:“大哥大姐老少爷们,今晚好再来聚一个,小弟我请客,不来的一辈子单身狗。”
“擦,你狠!”,台下骂声一片。
林致远笑嘻嘻地顶着锅盖继续发书,发着发着就发到了马哲这里。
“恭喜!”,刚把书放下,马哲就主动开口道。
林致远惊奇地瞅了马哲一眼,笑了:“不客气。”
算起来,自从逼得马哲一整天没上课之后,这还是两人之间的第一次交流呢。
胜利者总是大度的,从林致远的角度来说,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不同,根本不再把当初的小小的龌龊记在心上,也不再把一所普通大学里的小小才子放在眼里。
不在意,所以保持礼貌。
“晚上一定来啊,好久没有一起聚一聚了。”,其实两人从来没聚过。
“好,一定到。”,马哲拿起书来:“谢谢!”
虽然马哲看起来已经承认现实,向林致远低头了,可是他的好朋友余文却依然阴阳怪气的。
“多少钱一本?”
“送你的,小礼物,呵呵。”,林致远很客气。
“是不是卖不掉啊,自己买了送人。”,余文随手拿起书来,翻得哗哗作响。
“切。”,坐在余文身后的也是一个《诛仙》的铁杆,闻言便怒了:“小鱼你表乌鸦嘴,我说诛仙能卖十万本,要不要打赌?输了裸奔!”
听到‘裸奔’二字,周边传来几声不加掩饰的嘲笑声,而余文则涨红了脸,不再说话。
林致远揽住铁杆书迷的肩膀,塞过一本书去:“谢了,今晚不许跑。”
他已经犯不着和余文这种小喽罗浪费口水了,更何况,现在林致远也根本不用亲自下场,自会有粉丝帮他出头掐架。
如今我也算是学霸了吧,学校一霸!
送同学当然不能不送老师,在教室里面发完之后,林致地往辅导员办公室走。
冤家路窄,刚拐个弯,迎面走来个十九妹。
何晓露同一时间也看到了林致远,她唰地一下就扭过头去,没片刻又转了回来,溜溜地看向林致远,眼睛里泛出异样的神采。
林致远四顾没有草丛可以钻,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打招呼:“何老师你好!”
对方没有吭声。
林致远虽然低着头,但是也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正在自己身上逡巡不去。
好像有点尴尬啊,林致远稍稍抬起脑袋,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两处丰隆,他不敢多看,福至心灵之下把书给递了过去:“我正想着找您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对方接过书,还翻了几下,然后轻声问道:“明天去江城?”
“是啊,一早就走。”,原来十九妹在默默地关心着我呢,林致远不禁有些小得意。
“哦。”,何晓露的声音更低了:“跟赵漂亮一起么?”,不等回答,她就迅速地跳到了下一个话题:“江城没有暖气,你要多带衣服。”
“嗯,知道了,我今天还看天气预报来着。”
“天气预报不能信。”,那边把书翻得哗哗响:“多带点衣服没错的。”
“嗯,好。”,林致远心里有点热乎,却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对面最醒目的部位上。
还穿着羽绒服呢,依然这么显眼。
看着看着,就见那处起伏了几下,接着便听到气急的声音:“林致远,你……”
完了,被发现了,话说她是怎么发现的呢,难道女人的第六感真的这么灵敏?
何晓露‘你’了几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斥责,沉默了几秒之后,脱口便道:“你已经旷了几次课了,自己算算!”
啊呀哇啦,姑奶奶你怎么突然想到这出来了?大事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