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黑道的大都有一个外号,真实的名字反而很少人知道。丹尼的“弯刀”,迪亚戈的“戴草帽的骷髅”,这些都是例子。可是,格莫拉组织的首领居然是“奶油曲奇”这么诡异的外号,这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
“奶油曲奇?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是格莫拉组织的领袖,这已经是很诡异的事情了,而她居然还有这么奇怪的一个外号,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一张照片,一个外号,凌霄的脑袋仿佛被塞进了一团稻草,乱糟糟的。
他打开了信纸,信纸上用潦草的英文写着一段话:凌先生,这就是你要找的小贱人,奶油曲奇。别被她的外表迷惑了,她比魔鬼更凶残。据我所知,她是格莫拉前教父布伦的女儿,布伦被人暗杀之后她就成了格莫拉组织的头。她的枪法非常厉害,别让她对你开枪。她非常狡猾,见过她真面目的人不超过五个,我是其中一个。我永远忘不了她在我下面踹的那一脚,她穿着装了钉子的高跟鞋。她个小婊子!如果可以的话,杀了她!
这十万英镑花得很值得,就连迪亚戈都不知道的秘密,丹尼却卖给了他。
站在车旁的薇薇安和迦陀莎走了过来,凌霄并没有将照片和信纸收起来,而是将信纸递给了薇薇安,将照片递给了迦陀莎,让她们也看看这份用十万英镑买回来的情报。
佛伦娜的身份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秘密,但在凌霄这边,他却是要让他的人知道的。这是一种防范措施,不然,如果有一天佛伦娜带着杀手出现在身边,而他的人却不认识,那岂不是很被动?
在薇薇安和迦陀莎交换了信纸和照片之后,凌霄说道:“把它们也给泰格他们看看吧,大家都记住这个女人。”
迦陀莎说道:“让我再去一趟意大利吧,我能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凌霄想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格莫拉组织是一个雄霸一方的黑手党,要人有人,要枪有枪。你杀了阿雷西欧,那个人是格莫拉组织的二老板,地位仅次于佛伦娜,他们现在肯定会加强防范的,你再去没准是自投罗网。”
“如果他们找上门来呢?”迦陀莎说道。
凌霄说道:“这里是英国,不是那不勒斯,他们想在英国报仇的话,有力也使不上来。还有,阿雷西欧是想私吞这笔钱,所以我们目前也没法确定他与佛伦娜有没有矛盾,贸然展开行动的话,反而不好。暂时就这样吧,如果那个佛伦娜想为阿雷西欧复仇,对我们动手了,你再去意大利拜访她吧。”
迦陀莎露出了一丝笑容,她明白凌霄所说的“拜访”是什么意思。她拜访了阿雷西欧的家,结果阿雷西欧的家里就只剩下了一条金鱼是活着的,这就是她的“拜访”的风格。
泰格和雷洛等人也看了佛伦娜的照片,还有那张信纸上的内容。随后凌霄和保镖们又分乘两辆车往韦根驶去。
黑麦山监狱渐渐远去,凌霄从车窗探头看了一眼,心里也在想着他刚才做出的决定。
站在他的角度,他肯定不愿意与格莫拉组织全面对抗。原因很简单,他是生意人,是医生,事业有成,身家亿万,他为什么要跟一群亡命徒火拼呢?
事实上,如果阿雷西欧不派迪亚戈杀凌霄,不干掉凌霄的保镖库特,凌霄就不会派迦陀莎去暗杀他,而他也不会死。
兔子被逼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是人呢?对方都杀上门来了,还干掉了他的保镖,甚至准备绑架他的女人,如果他都还无动于衷的话,那就离死不远了!
凌霄反击了,所以阿雷西欧的家里就只剩下了一条金鱼。
“但愿那个佛伦娜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的人既然能杀阿雷西欧同样也能杀她,她最好不要再点燃战火。”凌霄的心里暗暗地想着。
佛伦娜会怎么做呢?谁也猜不到。
但如果她也像阿雷西欧那样做的话,凌霄并不介意她们家也只剩下一条金鱼!-- by:dad856|51551|17286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