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钊,你觉得我的容貌如何?”顾垣回头看了一下月光照射下的院墙,似乎闲聊的问道。
阿钊木木道:“王爷容貌自是天下无双。”不然女王大人也不会经常念叨‘我家垣垣倾城绝色,穿上女孩子的小裙子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顾垣又道:“那我的武功如何?”
阿钊:“…少年天才。”不然王爷的师傅就不会哭着喊着要收徒弟,继承偌大家业了。‘我家乖乖徒儿天资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顾垣:“我的身家?”
“王爷家产遍布四国,无人能及。”阿钊如实说道。
王爷身份特殊,肩负两国之王,自小聪慧早熟,知道壮大自己,才不会受制于人,借着身份之便利,将产业明里暗里分布到四国各方。
钱财,王爷从来不缺,甚至比四国之王还有富有。
顾垣微微抬头,轻笑道:“我容貌无双,才华不俗,家财万贯,想要什么女人没有?偏她…”当我是一件花瓶。
是的,顾垣一直知道夏侯妙妙看上的是他的脸,说是看上也不尽然,应该是喜欢,喜欢一件美丽的东西,于是多了耐心,宠溺,有事没事就养养眼,其他的心思一点没有。
“王爷,你不是做了什么qín_shòu不如的事被三小姐揍了?”阿钊木木道。
顾垣面色一黑,“怎么说话的?”
阿钊:“不然王爷怎会狼狈被赶出来?阿钊猜测,王爷又没将来意说出口吧?”
“管…”
“管她去死?”阿钊黑脸露出几分嘲讽,“上次王爷也这么说,之后躲了几天,还不是眼巴巴凑上去?王爷,阿钊听那些宫女姐姐说过,女子脸皮薄,孟浪之事一点不能有,否则会被喜欢的女子厌恶的。”
顾垣,顾垣脸色更黑了,当日被那个女人抵着不可言说的地方,本就羞耻难当,阿钊个没眼色的还大大咧咧的说出口?还有,什么叫‘躲了几天’?他那是躲么?明明是忙碌!
不过孟浪之事…
顾垣脸色有些心虚,瞪了阿钊一眼,脚尖轻点地闪身离开。
黑脸阿钊面不改色,踏着月色紧随其后。
夏侯妙妙做梦了,那段被她故意遗忘在角落的记忆在梦里纠缠不休。
她的异能是天生的,随着出生带来的,那时候完全不懂什么异能,自然也不懂控制。
于是,她杀人了。
一家五口人,父母,姐姐,哥哥,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祖母,全都因为她的无意识死在风里。
所有人都喊她妖怪,说她不该出生。
那时候她五岁,开始记事。
街坊邻居不敢收留她,孤儿院也拒绝养一个随时可能杀人的怪物,她就像浮萍,到处是家,也到处不是家。
这份怪异引来某些人的注意,将她收纳到名下,给她饭吃,教她说话,将她送到学校,给她正常人该经历的一切。
然而,她又杀人了。
那个手把手扶着她走到十三岁的人,亲手给她做了一桌好菜,再拿出一张相片,让她将人杀了,大庭广众之下,动用那杀死父母的风,杀了相片里的人。
这人她认识,经常来家里,会给她带甜甜的泡芙吃。
她不想杀人,那人就告诉她,说不听话就扔了她!于是她再次失控了,四周狂风怒号,粉碎诸多家具,那人,也被她不受控制的风撕碎,骨头血肉碾碎成泥,涂抹一面墙,甚至拖到地上。
不想再无家可归,她做了个匪夷所思的决定,将肉泥清除干净,装进玻璃罐子里,任它发臭腐烂,直到被虫子吃得精光。
她一人住在大房子,每天上学下学,她已经知道自己体内藏着一只凶兽,不需要亲自出售也能要人命,否则那带她长大的人也不会让她去暗杀拦他发财路的障碍。
她最初的记忆里就是杀人。
再后来世界乱了,到处都是吃人的怪物,人们管它叫做丧尸,她再也不需要隐藏自己,想杀人就杀人,不需要躲躲藏藏、毁尸灭迹。
她记得最先杀死的父母兄姐,也记得杀死的抚养她长大的人,所以她尽力不杀人,而是杀丧尸,杀得多了,熟能生巧,她也知道怎么将体内的力量收放自如。再后来人们觉醒和她一样的力量,大自然的力量,称之为异能。
有关专家研究出了训练的方法,异能者成为国家最主要的力量,她不再见不得光,反而成为诸多势力拉拢的对象。
但她只想杀丧尸,证明她的出生并不是没用,而是一个希望。
再后来…
她有了伙伴,一起出生入死不会张口杀了她,也不会威逼利诱她做不愿意的事。
……
醒来的夏侯妙妙捂着脸,胸膛剧烈起伏,冰冷的汗水湿透身上的纱质衣裳,瘦而长的手指绷得紧紧的,耳旁是柔和的风,挑起发丝,似在安抚她。
刚重生,她就是个弱者,比婴孩还不如,于是她不敢妄动,努力跟着记忆学习‘夏侯妙妙’的一言一行,她将自己完全同化成‘夏侯妙妙’。
这多年,伪装习惯了,她都忘了自己的本性。
杀戮,罪恶,肮脏,心狠手辣…
也许因为世界上所有的恶意都集中在她身上,所以她尤为喜欢美丽的东西,人,和物,因为看着他们,她会觉得之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她也有善良和美丽,她也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顾垣…”夏侯妙妙轻笑,带着自己也不知道的畏惧,“我怕…”
她怕自己不知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