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可是我从师父那求了半天的!老爷子再看看毛笔?”林千雅有些得意,在这个家中最贵的就当属这桌子上的东西了,当然除了那茅山祖师印和七星玲珑剑之外。
说着沈南风又看起了桌子上的毛笔,“兼毫?”
沈南风拿起手中的毛笔,兼毫是合两种以上之毫制成,依其混合比例命名,如三紫七羊、五紫五羊等。蒙恬改良之笔,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即属兼毫笔。兼毫多取一健一柔相配,以健毫为主,居内,称之为“柱”;柔毫则处外、为副,称之为“被”。柱之毫长,被之毫毛短,即所谓有柱有被笔。而被亦有多层者,便有以兔毫为柱,外加较短之羊毛被,再披与柱等长之毫,共三层,所以根部特粗,尖端较细,储墨较多,便于书写。特性依混合比例而不同,或刚或柔,或刚柔适中。
林千雅走到砚台前,开始为沈南风磨墨,过了一会过后沈南风拿起毛笔写下了“正!奇!”这两个字。而林千雅也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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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死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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