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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大婚(1)

八月十七,天德日,诸凶煞避之,宜嫁娶。

这一天,可是个热闹日子。

天下第一世家金家明月堡的六公子,迎娶郡公府三小姐。

临阳城两岸,桂香一飘千里,热闹喜庆的景象,传遍了大街小巷。

声名狼藉状况百出的刁蛮大小姐,与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书香公子结成连理,这在之前是怎么看怎么不可思议。

不过也有人说,这位温三小姐就是前段时间名满临阳城的女大夫,经历之传奇,性格之多变,也让人赞叹了。

再怎么说,那位大小姐这大半年来确实没做过出格的事,有如此良缘,众人多是抱着祝福和看热闹的态度。但这些,并不妨碍他们在这一天,前往明月堡,吃杯喜酒。

明月堡的排场向来是很大的,这倒不是金家喜欢铺张,只因金家的亲朋和友人太多。江湖上的,朝堂上的,还有这临阳城大多人家。金家生意遍布大江南北,与金家有渊源和来往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即便没有生意来往,谁不卖金家几分面子?客人上门,焉有不招待的道理。

何况,儿子成亲,一直是金老爷和他亡妻衷心所愿。娶妻乃人生大事,金家贵为天下第一首富,不让每个道喜的客人喝得尽兴,满意而归,以他对那群老友的了解,一个个是不会走的。

金老爷对这桩婚事也是乐见其成,金家六位公子,三位已经成亲,金钟楼是第四位成亲的公子。还有五公子和三公子,暂时都还没有成亲的打算,金老爷也说不动他们,年年都让他们娶妻生子,这两小子仍是满天下跑,没有半点安定下来的意思。

小儿子的亲事,是他最关心的。如今看到他喜得良缘,不日便迎娶自己喜爱的姑娘,金谦也老怀安慰。

温书倒是希望婚礼能够办得简单一点,这有关,大规模操办婚礼,会让人觉得疲惫和压力。清茶淡饭、香酒小菜,温书已然满足。

不过,娘对此很高兴,夫家如此隆重大宴宾客,表示对自己女儿的看重。就算再忙,她也是高兴的。平南郡公虽然嘴上没说,对明月堡的排场还是持赞赏态度。

他温铮的女儿,是能够随意对待的?不枉他冒着得罪永亲王的风险,拒绝了他这门亲事。

让女儿成为天下第一首富的儿媳,的确比成为永亲王府一个没有地位的侧福晋强。至少,秋儿和舒儿那丫头喜欢。

大杨有个习俗,新婚夫妇成亲前,一个月之内不得相见。

在这一个月里,温书安心留在听梅轩,跟着佟秋雨学习女红刺绣。她向来不爱这玩意儿,不过想到娘说的,既然要嫁人了,一个妻子会的都应该学会。你也不希望,将来由别的女人来为你丈夫做这些吧?

这句话对温书的刺激不少,她倒不认为金六哥会娶别的女人,她只是立志要做金六哥的好妻子。别的妻子会的,她也要会。而且一想到,金六哥穿着她为她做的新鞋,随身戴着她缝制的香包,想想就很幸福不是吗?

温书体内的毒已经全清了,没错,那个金钟楼和谢小迹熟知的三小姐又回来了。回首这几个月发生的事,简直像做梦一样。

温书很珍惜,她和金钟楼在一起的日子。能再回到他的身边,她诚心地感恩,并暗暗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与金六哥更好地生活,不愧对这奇妙而又备受恩赐的人生。

从成亲前几天,温书就被不停地折腾。虽然辛苦,却也乐在其中。

临阳城手艺最巧的林裁缝,亲自前往郡公府,为三小姐量体裁衣。与佟秋雨一讨论就是大半天,两人越说越欢喜,将温书摆弄来摆弄去,颇为欢喜。

温书看她娘完全将她忘在脑后,那个架势,可能还会再说上个大半天,终于弱弱出声提醒,天色真的不早了。

佟秋雨将女儿赶到厨房下厨,温书的任务是煲汤。女人间最信奉的黄金法则:若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男人的胃。佟秋雨厨艺超群,这也是她最自得的一点,她做的各地小点心,更是温铮的最爱。就凭这一点,佟秋雨一时半会儿都不会失宠。

而这一点,恰恰是温书的软肋。想不到吧,这个聪明有慧根的温三小姐,虽不至于是厨艺白痴,但至今拿手的菜也不过两道简式小菜和水煮蛋。

开头几天,温书每次从厨房出来,都会沦为“花脸猫”。汪大小姐本来经常前往郡公府蹭吃的,自从温书下厨,佟秋雨开口让汪大小姐试吃,这丫头见到郡公府就绕道走。还扬言小书做的菜,比毒药还可怕,温书想掐死那丫的,敢破坏她的名誉!

最重要的,敢把这事告诉金六哥,她就死定了!

在厨房奋斗十多天,温书厨艺终于小有所成。从毒死人的水平,到吃了可能会拉肚子的水平,佟秋雨实在没那个本事教她了。希望金女婿能以包容的胸怀和博大的胸襟以及一颗坚实的胃,来接受她这个笨女儿,并由衷祈祷她能长命百岁。

“娘这是放弃她的意思吗?”温书有生以来第一次受到这么大的挫折,并握紧了小拳头,她一定要加油,往贤妻的目标奋进!

林裁缝亲手缝制和设计的新嫁衣送来了,佟秋雨和丫头春儿帮忙让温书试穿。上身内穿红娟衫,外套绣花红袍,肩披霞帔。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喜气洋洋。

温书刚开始还由着娘和春儿折腾,在巨大的铜镜前看到自己身穿新嫁衣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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