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最强吕布之雄霸天下>第361章 吕布立法
法的概念。

也就是说,此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所有的其他律法,都不能和国法相悖。

一旦相悖,那肯定是以国法为准。

现在社会稳定了,百家之言也重启了,吕布觉得,是时候搞这个了。

而将百家都叫来,也正是要让国法,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同。

也就是说,这条律法一出,你儒家认可、法家赞成、墨家同意、道家也说ok。

然后就根据社会现实,不断修改这国法。

而且正是国法,所以不完全以皇帝意志行事。

吕布现在是初代皇帝,他能自行添加律法。

但以后的皇帝,可不能这么专权,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来。

想修改国法,继续召开大会。

随着各殖民地以后的纳入,各方文化风俗的并入,国法或多或少也是有变动的。

而吕布的想法,正是以这样的国法制度,来不断推进文明。

当吕布公布这个消息后,举国震动。

一众诸子百家,更是无不欣喜。

因为,他们也能够发言了,也有说话的权力了。

诸子百家最后的代言人,纷纷齐聚洛阳,要参加这史无前例的国法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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