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的北风呼呼的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从铁匠铺子里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看热闹的人,早就散去了。
来来往往的人,吆喝着生意,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这一户人,已经死绝了。
姜砚之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这次北伐原本朝廷极有信心,准备了很长的时间,又有神兵利器相助。
现在看来,这神兵助的是谁的阵还难说呢!
“大官人小将军,这小镇我熟得很,不若我请二位去那醉仙楼畅饮一杯?虽然比不得东京的七十二正店,但那酒味道凌冽,极其适合这北地。相逢就是缘分,日后有什么用得上叶某的,尽管直言。”
“叶某往来两国,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门路的。”叶槿说着,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拱了拱手。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等公务在身,改日再请叶兄饮酒”,他说着,看了一眼路丙,路丙垂了垂眸,上前一步,“主人,马已经备好了,咱们该启程了。”
叶槿还要多言,这时候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凑到他的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叶槿挑了挑眉,笑道,“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今日小人大开眼界,这里有一块好皮子,在这北地不值当什么,燕云十六州里处处皆是。我瞧小将军穿得单薄,便送给小将军了,还望不要推迟。”
闵惟秀一听,顿时恼了,这厮之前就盯着她的腰看,如今又说这些包涵韵味的话,简直是活腻了!
“在我们长安城,也就只有大内那些肾虚的公公们,才需要穿得跟头熊似的,叶兄弟还是自己个留着用吧。”
她说着,拽了拽姜砚之的袖子,将他拽走了。
叶槿见她无理,也不恼怒,一直笑意吟吟的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直到人不见了,这才收了笑容。
那小厮耐心的等待他变了脸,才牵了马车上来,等那叶槿上了车,方才说道,“大王,我们的人瞧得真真的,东京城里的大鱼偷跑出来了。”
叶槿笑了笑,“原本我想着这三大王不错,毕竟是武国公的女婿,他护犊子得紧,竟然拍亲女儿一路护着,那武国公之女好生英勇,当是我草原儿女,可惜投错了胎,生到了软脚虾的大陈里。”
叶槿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嘲讽的笑了笑,然后又开口说道。
“天佑我朝,这一次定然除掉两个心腹大患。姓白的没有用,姓苟的你去敲打一番。”
“我们可不是大陈,从来都不养那没用的废物。”
小厮行了个奇怪的礼节,“大王说得是,小的这就去办。”
他说着,一个翻身下了马车,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叶槿坐在马车里,看了看原本要送给闵惟秀的那块皮子,将它随意的甩在了一旁,朗声道,“走快些,甩开后头的那些苍蝇。”
马车夫一声不吭的加快了速度,七弯八拐的走进了小巷子中,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了。
……
闵惟秀怀揣着之前在那铁匠铺里搜刮而来的火器残件,心中沉甸甸的,“三大王,我瞧那叶槿不像是什么好人……今儿这案子有些古怪。这契丹人的奸细,也不可能遍地走吧,怎么就恰好让我们给碰上了呢?”
“还出现了之前的火器图纸,我这心中,慌乱得很,总觉得这不过是开始。”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只不过她如今戴着头盔,只摸到了冰冷冷的盔甲。
“你莫要生气,这叶槿是有几分怪异,我担心他是一个圈套,才不想你同他多有接触,让路丙跟上去看情形了。这边关咱们也是第一次来,风土人情什么的,一概不知道,指不定北地人多豪爽呢?”
“那两个人服毒,的确是没有叶槿什么事,他过去捆人的时候,我瞧见那二人早就已经服毒自尽了。”
闵惟秀指了指不远处的人影,“你说你派路丙去跟踪他了?那是什么鬼?”
姜砚之一回头,抽了抽嘴角,你丫的就不能够给本大王挣点脸么?
这才多久啊,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啊,你就被人给甩了!实在是……
他还没有来得及在惟秀面前显示自己的面面俱到,英明神武呢!
路丙努力的摆着一张正直的脸,两眼十分的无辜,若是人能够随便的换眼珠子,他一定立马换上一双小鹿可怜巴巴的眼。
“大王,这里的路不熟悉,我跟丢了。那姓叶的十分着急,想来出了什么急事。”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这还用你说?就用本将军核桃大小的脑仁子,那也看得出来啊!
三人一路无话,身后跟着的姜砚之的侍卫队们,也都不敢吭声,倒是有了几分急行军的模样。
闵惟秀不由得开始怀念起远在开封府的安喜来,安喜办事情,就从来没有办失误过。
姜砚之果然是个不受宠的,看看路丙这办事能力!
路丙一路咳到了大军营地,实在是羞愧难当,姜砚之甚少让他办这么重要的差事。
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以前三大王身边最重要的差事便是表演死者是如何被杀死的……其次便是帮人找牛。
他以为自己是英雄没有用武之地,现在想来,算了,以后别提英雄这两个字了。
……
闵惟秀翻身下了马,推了推还在四处张望的姜砚之,“走了,哪里人多,我阿爹就在哪里,多半又同人比划呢!”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到武国公震耳欲聋吼声,“不愧是阿爹的乖女儿,我的小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