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富贵婶来叫她吃饭,下楼没看见大金刚,听富贵婶说大金刚交代中午不会回来吃饭了。
算算日子,她还是准备下午的时候出去一趟,顺便买点东西。
可是外面天气实在太热了,偏偏她又是一个怕热的主。
无奈之下还是决定晚些再去。
吃过饭,忽然看见富贵婶在后院忙活,原来是在给亚历山大洗澡。
一想到那个霸气的名字,安小书有点佩服起大金刚来。
这丫的,原来还有这种恶趣味!
其实她以前挺喜欢小动物的,尤其喜欢毛茸茸的,可是自从那晚被狗咬了,她就有些心有余悸,生怕它看自己不爽再一口赏来。
可是,看到亚历山大那乖乖的模样,她还是有些欢喜的,动物中她尤其喜欢狗狗,而狗中最喜欢的刚好是金毛!
因为她曾看过一个电视,里面演的就是有关于金毛犬的,听说它们特别乖巧,而且很粘人,别看它体型蛮大,其实它很怕生,胆子也特别小。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特别护主!
富贵婶看见她出来,亲切的跟她打招呼,虽然不知道大爷带回来的女子到底是何身份,可是由于她不但没有架子,还特别好相处,富贵婶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自然懂得如何分辨人。
安小书听富贵婶说亚历山大性情很好,不会随便咬人的,让她不要怕。
好吧,安妞|儿其实也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孩子,这一看见毛茸茸的亚历山大,不由稀罕起来。
试着靠近几步,果然没听见它叫唤,不但如此,还使劲给她摇尾巴,都说狗狗是很聪明的,比较通灵性,看来果然不错!
当然,排除个别。
一见她这样,某妞不但伤疤好了,心里的阴霾也一扫而空,反正针也打了,再多咬两口也还是那个样。
而由于此刻亚历山大已经满身是泡沫,看见她靠近,兴奋的抖动身子,这一抖,身上的水犹如烟花般四散开来,溅的两人满身都是!
安小书一个没反应过来,衣服上被弄了好些泡沫,富贵婶一见她这样,就忍不住笑起来。
她一笑安小书也笑了,试探的摸摸亚历山大的头,果然它不但没有反抗,反而乖巧的过来舔她的手心,痒的她咯咯傻笑。
安小书不由问道:“富贵婶,这是西陵昂养的吗?”
富贵婶似乎对她直呼西陵昂的名字并不诧异,只是告诉她亚历山大是大爷两年前买的,那时还是一只小狗。
安小书点头,只是没想到像大金刚那么闷的人竟然还会养宠物!
以他的性子,估计就只能和亚历山大大眼瞪小眼,想想那个画面就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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