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原始再来>第64章

天气是真的暖和起来了,这种温暖是循序渐进的,具体反映在地面和猎物的数量上。经过不知道多少年才形成的冰层缓慢的融化了,原本细细窄窄的河川变得越来越宽阔,大面积的土壤露出来,越来越多的植物破土而出,就像一个信号,冬天过去了的信号,大地在短短几个月间脱掉了银白色的外套,笼上了一层绿纱。

部落里的兽人们最近不太好过,大家都在忙着掉毛,由于掉的太快,不少人都成了斑秃。对于这群寒带土生土长的兽人们来说,在没有什么事比脱毛更让人不舒坦了,一身厚实的皮毛从出生就跟着他们,乍一下子变轻,大家走路都不自在了。路易也没能幸免于难,好在他有孟九昭特意做给他的刷子,每天及时刷去快要脱落的毛,他看起来还是一只体面的小鸡,孟九昭的刷子一下子走红了整个部落。

部落里的成年兽人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都持谨慎态度。

地上长出了好多从来没见过的植物,打猎的时候也越来越频繁的遭遇从没见过的生物,这片土地似乎一下子变得陌生了。他们在不断适应着变化的环境,可是环境的变化似乎远比他们适应的速度快。

幼崽们却无忧无虑,他们觉得外面好玩极啦!

他们正是好动的时候,老师们也不是全天都空闲,有时候大人们顾不上他们的时候,幼崽们就开始偷偷摸摸溜到外面,慢慢的,小家伙儿们涉足的范围越来越远了。

虽然知道这样做可能是危险的,不过孟九昭太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也就默许了这种探险。

在孟九昭的要求下,幼崽们是沿着河流的流向外扩大探险的范围的。

河边天生适合植物生长,孟九昭陆陆续续发现了四种可以吃的植物!

最早被他发现的是一种叫地花的植物,顾名思义,通体碧绿,可是却长得像一朵开放的小花,地花在地球上生长了超过一万年的时间,生命力非常顽强。孟九昭刚发现就被波拉抢走了。也是因为这一茬,孟九昭欣慰的发现部落里的雌性幼崽还是有像妹子的一面的。

“真好看!”波拉抢过地花,爱不释手。

瓦什部落的人,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花”这种东西。不过他们本能的知道这种形态是美好的。

没抢到地花的娜姬她们也停住了脚步,大家纷纷在河边找了起来,最后还真被她们又折腾出来几朵,这些地花明显是刚刚长出来的,非常小。

“这是什么?”将一朵地花戴在耳朵上,可可扭头看向孟九昭,“能吃吗?”

毕竟不是孟九昭以前时代的女性,这里的妹子更注重实用价值。

“……能。”孟九昭点点头。

得到他回复的妹子们就立刻撒欢去找更多的地花去了。

地花,草叶根茎均可食用,其叶可入药,散瘀止痛,可治疗月、经、不、调。

你们将来会需要的。

大概……可能……也许……吧?

看着妹子们上蹿下跳的身影,孟九昭默默地把地花的功效咽了下去。

地花虽然好看,不过生啃并不好吃,孟九昭后来发现的一种果子却非常好吃。那种果子长得像柿子,吃起来也像柿子,不过却是长在土里的,被以为发现花生的孟九昭一把拔起来,然后扽出了一长串。

这个果子被霸道的波拉用她自己的名字命名了。

听着大家讨论着“今天我吃了三个波拉”什么的……好吧,既然波拉本人都不在意,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发现这些植物充其量算是发现了一些饭后甜点,惊喜在后面!

他们发现了一个角羊群!

角羊是很挑食的动物,它们只吃新鲜的草和果子,贫瘠的瓦什大陆可容不下这么娇气的住户,于是长久以来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就非常少。然而角羊的肉是真的非常鲜嫩好吃,最年老的角羊肉也堪比壮年角牛的嫩度。第一次吃到角羊肉的时候,白都惊呆了!布莱克虽然没在脸上表露出来,可是也忍不住把骨头都嚼碎吃了。

再然后,他们就很少吃角羊了。

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是紧着有幼崽的家庭分配的,而布莱克家分到的角羊肉又是紧着孟九昭吃的。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类,孟九昭的牙口无法和部落里的任何一个人相比,角羊肉对他来说,是软硬适中的食物,发觉自家的秃毛崽对角羊的接受度非常高以后,布莱克和白就小心翼翼的节省下来每次得到的角羊肉,留起来全部给孟九昭吃,就连路易也只能每次分一小条。

所以孟九昭从小的愿望就是每天抓一头角羊,给爸爸吃!

可是,瓦什部落附近的角羊是那么少而珍贵……

这种情况下,一群软绵绵的角羊就这么呈现在了孟九昭眼前!

孟九昭激动坏了!

瓦什部落的少年杀手军团一出马,猎回了三头角羊!

五头雌性分到了最大的和最小的两头角羊,堪塔斯兄弟则得到了体型适中的那头。

雌性幼崽们当天下午就把猎到的角羊吃掉了。

孟九昭却硬生生忍住口水,和路易一起把角羊拖回去了。

现在,布莱克和白每天除了和大家一起探索地盘、寻找食物以外,还要固定在其他人离开后去远处练习飞行,所以他们回来的比其他部落成员晚一些。

不过他们家的秃毛崽和路易很懂事,晚上部落会统一给大家烧饭吃,巢穴里也时刻留着肉干,他们倒也不怕幼崽们饿到。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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