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大约是这么个套路:
“老子斩头沥血,出生入死,千辛万苦,将江宁从长毛手中拿了回来——不是老子,你们还不晓得在哪里做孤魂野鬼呢!你们的好日子,是老子拿命换回来的!怎么,只不过是借几两银子,就推三阻四了?他娘的,江宁人都是这么忘恩负义的吗?”
然后,一边操着湖南的“乡骂”:“嬲你妈妈别!”一边用带鞘的腰刀,“啪啪”拍打着桌面。
到了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人敢不掏钱的了。
再往后,连骂人都懒得骂了,一旦所求未餍,便往内宅闯去:“没钱?老子不信!必定是藏在你老婆裤裆里头了!要不然就是你女儿的裤裆!总不成是你老娘的裤裆?大爷我受累,自个儿去掏摸掏摸!老马屁!”
真有拦不住,给他一路闯到后罩楼的,主人急了,家丁仆人,喝骂着拎着棍棒围了上来,他便“嘿嘿”一笑,拍拍自己的顶子,低下头,伸过去,“来,你个哈崽,照大爷这里砸!”
看着他的起花珊瑚暗红顶子,哪个敢真的砸了下去?
折腾一轮,最后也只好忍气吞声,破财免灾。
告到官里,只要没伤人,不论江宁府还是江宁藩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有认真管过——也实在是管不来。
但终于开始见血了。
有一次,“借钱”的一边儿嚷嚷着“大爷我自个儿去掏摸掏摸,也不晓是不是滑不溜手”,一边儿往内宅闯去,他是个青金石的暗蓝顶子,没能唬住主人,双方终于动起手来,暗蓝顶子吃了亏,不多时,便领了一大帮子散兵游勇,回转了来,将这户人家砸了个稀巴烂,主人家的小儿子出力拦阻,被打的很惨,头上破了个大洞,几乎性命不保。
状子递进江宁府,这一回,没法子再当看不见了,江宁知府请示过江宁藩司,江宁藩司再和江宁将军通了气儿,由江宁府出面,将那个暗蓝顶子拘了来,“枷号三日”,同时,准备行文扬州的江督和北京的兵部,革掉他的四品游击衔。
孰料刚刚将暗蓝顶子推出江宁府衙大门,还没有带到墙根儿呢,那帮子散兵游勇,便呼啸而至,当着江宁府衙役的面儿,打烂枷锁,将暗蓝顶子抢了去,呼啸而去。
一众衙役,目瞪口呆,却什么法子也没有。
报到上宪,江宁藩司、江宁将军都被吓到了,生怕激出更大的变故来,都不敢再做进一步的追究,指示江宁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原先准备行达江督和兵部、革除暗蓝顶子衔级的公文,也按下来了。
于是,散兵游勇们的气焰,愈加的嚣张了。
除了“借钱”,调戏、猥亵妇女的情形,也开始出现了。
江宁城还算好,江宁府属的溧水县、江浦县、**县,都先后出现了明火执仗抢劫钱财的事情,虽然劫匪没有戴“大帽子”,可也没有蒙面,不少人都认了出来,所谓劫匪,就是湘军的一班散兵游勇。
赵景贤赴江宁本任之后,不论从哪方面考量,散兵游勇的目无法纪,都是绝对不能再放任下去的了,必定要穷究根治,只是,怎么个“穷究根治”法儿呢?
照曾国藩说的,“抓住了,该枷的枷,该杖的杖,该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
曾国藩嘴上这么说,心里大约也确实是这么想的,未必是口不对心,可是,真的可以这么做吗?
可以自然是可以的,只要杀的人足够多,散兵游勇的气焰,终究是压得下去的。
在这个过程中,未必不会如江宁藩司、江宁将军顾虑的那样,“激出更大的变故来”,但是,要说湘军余部,真会走去扯旗放炮,终究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目下的中国,已不比原时空,掌握压倒性武力的,是关卓凡和赵景贤的这一边儿。
问题是——
赵景贤不晓得,曾国藩也不晓得,关卓凡却是晓得的,原时空,有一个“刺马案”在那里摆着。
留意一下时间线:
原时空,同治三年,即一八六四年,湘军克复江宁;同治七年,即一八六八年,马新贻履新两江总督;未足两年,同治九年,即一八七零年,马新贻遇刺。
本时空,由于关卓凡的介入,同治二年,即一八六三年,湘军克复江宁,较原时空,提前了整整一年;洪绪元年,即一八六八年,赵景贤将赴江宁本任,距江宁克复,将近五年,这个时间点,相当于原时空的同治八年,即一八六九年——正是马新贻和湘军集团的矛盾日趋白热化的时候。
马新贻对付不法的散兵游勇,就是“抓住了,该枷的枷,该杖的杖,该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然而,他得到的,是透胸一刀;而且,含恨长逝之后,刺马的幕后主使,逍遥法外,并永远淹没在历史的迷雾之中。
有人认为,“刺马案”的幕后主使,就是曾国藩本人,关卓凡以为,以曾国藩的为人和彼时持盈保泰的心气,再如何对朝廷和马新贻本人不满,也绝不至于出此下策的。
但是,“刺马案”一定是有幕后主使的;这个幕后主使,一定是湘军集团的重要人物——这两点,却概无异议。
凶手张文祥,刺马之前,同马新贻既没有任何交集,便不存在任何私怨,因此,一定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是他自己说漏嘴的话——就是说,一定是受人指使的。
除此之外,张文祥的供词,来来去去,不过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