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郑义搀扶起来,月朦胧教训道,“郑义,我跟你说多少遍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随随便便给别人下跪啊!”
“可你也不是别人啊,你是我老婆。”郑义用力的抱紧月朦胧,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是我的女人,我跪自己的女人天经地义。”
“郑义,是我想污了还是……”月朦胧一愣,继而说道,“我怎么总觉得你这话有歧义呢?”
“咳咳,怎么可能。”郑义否认道,“我绝对没有说床上运动的意思……”
“好啊你……”月朦胧一听,脸色羞红,作势就要打郑义。
郑义快速伸手,握住了月朦胧的手臂。
月光下,四目相对,两人情不自禁,慢慢靠近,吻了起来……
这一吻,天昏地暗,这一吻,海枯石烂,这一吻,直到窒息……
……
良久,双唇分开。
两人重新坐回了草坪上。
月朦胧看着寂静的星空,对郑义说道,“郑义,我要和你说的是,我要走了,就在今晚。”
“走?什么意思?”郑义一惊,蹭的从草坪上弹起,瞪大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月朦胧道,“你不要我了?”
“哎呀,你坐下。”拉住郑义的双手,让他在自己旁边坐下,月朦胧歪着脑袋靠在郑义的肩膀上,小声的说道,“其实是我妈联系我了,说给我找了一个工作,让我回去。”
“找工作?可是你在这里也有工作啊?”郑义搂着月朦胧的肩膀说道。
“是啊,我在这里也有工作,可是一个月三千块够干什么呢?”月朦胧摇头,爱情是美好的,但是若没有物质条件支持,连基本生活都过不下去的话,谁还有时间有资格谈爱情呢?
“对不起……”听到这话,郑义低头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错。谁让自己太没用?写小说三年,第一年签约都不成,第二年终于可以签约,然而连个试水推都没有,终于到第三年,混上个试水推,然后裸奔上架,成为扑街中最扑街的小扑街中的一员。
之后,也想过去找工作。
然而,三年的小说生涯,让他变成了一条只会码字的咸鱼,因此,找工作也已失败告终。
只有月朦胧,一直默默的鼓励着他、支持着他。
他知道自己没天赋,所以只能够靠勤劳,然而事实告诉他,勤劳是不能当饭吃的。
所以,哪怕月朦胧真的要和他分手,他也无话可说。
毕竟,一个那么漂亮的女人,凭什么跟着这么无用的你?
写小说期间,他也看过不少小说。
很多都市小说的开头都是,漂亮女朋友舍弃自己的男朋友跟富二代跑了。
然后,这个女人被各种读者骂碧池,拜金的。
然而,对郑义来说,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不是?
你什么都不是,凭什么拥有已经不是处的还能够被富二代看上的女人?
能够被富二代看上的,也可以想象对方多漂亮了不是?
这样的女人踹了没用的你不是很正常的吗?
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美女?
同理,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有本事?
最初的选择不一定正确,你自己的弱小导致女朋友的背叛,她的错咯?
以上实属正常,所以郑义更要感谢月朦胧了,自己这么没用,对方还选择一如既往的相信自己,不抛弃、不放弃,郑义在心里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成为大神,月入百万,让月朦胧过上好日子。
“对了,朦胧,你爸妈给你找的什么工作?”郑义问道。
“秘书。”月朦胧回答道。
“什么?”郑义瞪大了眼珠子,“不行,绝对不行,你不能当秘书。”
郑义的反应很大,废话,身为被网络查毒的一代人,他可是深知一句名言——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他怎么可以让自己老婆给别人当秘书呢?
绝对不能。
看着郑义激烈的反应,月朦胧就知道这家伙的脑袋开始放污,摇了摇头解释道,“那是我亲叔叔。”
“什么你亲叔叔?”郑义一愣。
“我要当秘书的人啊!”月朦胧耸了耸肩。
“这样啊~~”郑义松了一口气,然后摇头,“亲叔叔也不行。”
“好好好,那我不当秘书了,让我叔叔给我安排一个其它岗位行了吧?”月朦胧摇了摇头,自家这男朋友啊,什么都好,就是占有欲太强了。
寻常出门的时候,都不让她穿过膝裙,露肩装。
现在居然连当个秘书也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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