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娘养的,这到底是他们眼花还是上帝给他们玩的黑色幽默?博格咕咚道:“上帝,这一点儿都不好玩……”他心里一寒,就要往下撤。他是实验的失败品,不代表他是机器人,他知道痛,也知道活着比死去更好。对方连“血族”都能轻易捻死,他上去有个毛用?
看到青凰,阿布宛如噬血的野兽,他不管“上帝”还是“撒旦”,用仅剩的右手操起mp5式微冲,朝青凰搂头就是一梭子,“哒哒哒……”子弹击碎青凰的残影,在墙壁上留下一排弹孔。他冲过去,大吼道:“小贱ren,有种给我滚出来……你不是要杀我吗?我就在这里,过来杀我啊……”
“你大呼小叫,这么想死,是急着投胎吗?”阿布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作为超级雇佣兵,敌人在身后出现他居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布魂飞魄散,冷汗透体而出,没等掉转枪口,一柄黝黑的三棱军刺以四十五度角刺穿他的后脑,红白相间的液体顺着三道血槽逆射而出。
“啊——”看到阿布惨死,博格等人的眼睛变得血红,像蛮荒的凶兽一般,端起武器向傅宸雪疯狂扫射。傅宸雪反手一抡,军刺挑起阿布的尸体,像风车一样旋转着飞出去,砸向那帮劫匪。“噗噗噗……”子弹全打在阿布的尸体上,血水四溅,骨屑如尘,血泥纷飞。趁这个机会,傅宸雪如虎入羊群般杀入劫匪群中,刀刀毙命,每一刀都穿透对方的脑袋,连部位都分毫不差。
博格打完最后一颗子弹,颓然放下枪,他知道给他再多的子弹也没用,他根本杀不了这个中国特工。对方在弹雨里一刀一个杀死他的同伴,连出刀的角度和力道都没有丝毫变化,而且非常耐心地等他射出最后一颗子弹。这是一种强大的自信,他或者他们这帮人在对方眼里,根本就是一群蝼蚁——这才是最可怕的。
听到三楼的枪声,伯爵仍然坐着没动,他又给自己倒一杯红酒。这是1787年的“拉菲古堡”,十几年前的售价就超过十万英镑,是他以前的最爱,今晚喝过“死神之吻”后再喝这种酒,酒味淡得就像水一样,或许不能说像水,简直跟马尿差不了多少。“唉……”伯爵听到自己心里那声叹息,美好的东西都是昙花一现,刹那芳华之后便是永远的寂寞。
“酒这种东西,一个人喝的是寂寞。”随着声音,一具庞大的身躯向伯爵飞过来,重重砸在他的脚前。傅宸雪反握滴血的军刺,从楼上一步一步走下来,笑容依旧灿烂:“伯爵,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
“是博格——”剩下几个劫匪看清地上的尸体,端起枪指向傅宸雪,就要开火。“住手!”伯爵蓦然站起来,浑身散发出无可匹敌的杀气,把手一挥,冷冷道:“拿上那张‘特赦令’,你们几个立刻离开这里!”
“伯爵……”那几个劫匪显然跟伯爵的日子不短,听到这话都紧张起来。在他们的印象里,伯爵镇定如山,战力逆天,所向无敌,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眨眼,而今伯爵居然让他们逃命,难道连他们心中的神也斗不过这个中国特工吗?
伯爵依旧没有回头,声音更冷:“如果想活命,就不要废话!赶紧走,能逃多远逃多远,记住,永远不要再回中国来!”
那几个劫匪不再犹豫,抓起“特赦令”冲出“巴拉迦”大楼。“呯”“呯”,夜色里响起美制m82a2狙击枪沉闷的声音,两个劫匪猝不及防,被12。7高爆子弹当场炸碎,几乎尸骨无存。别说他们是半成品,即使是m国军方最完美的“未来超级战士”,碰到这种大口径高爆狙击弹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其他劫匪被爆碎的尸块和血水溅满一脸,嚎叫着,连滚带爬逃回“巴拉迦”大楼。
可惜此刻的“巴拉迦”大楼也不是避风的港湾,剑光一闪,青凰突然出现,把一个劫匪劈成两半,淋漓的内脏和血水溅落到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上,妖艳夺目,分外凄惨。
劫匪终于崩溃,他们敢向世界上任何一支特种部队叫板,且能立于不败之地,却无法应付两个中国特工。看着同伴一个个倒下去,他们竟连敌人的影子都无法捕捉到,这才是最恐怖的。
伯爵又缓缓坐下去,倒满两杯酒,自己端起一杯,另一杯给傅宸雪,问道:“你没打算放过他们?”
傅宸雪接过酒杯,说道:“我给过他们机会!”
“你不是张宸!”
“我叫‘傅宸雪’!”
“傅宸雪?三年前失踪那个傅宸雪?我早该认出你,这个世上懂得‘九月同辉’的除了傅宸雪,还能有谁?我突然发现自己错得很离谱!”
“你错不在遇到我,错在你把‘血族’的规矩置诸脑后。”
“我要走的话,外面的狙击手根本拦不住!”
“他们的确拦不住你!问题是你走得了吗?”
“我也有个交易想和你谈一谈?”
“洗耳恭听!”
“我要带走马明浩和那几个人!”
傅宸雪喝口酒,缓缓吐出两个字:“条件?”
伯爵打个响指,从另一个房间里走出两个人,后面的是那个金发“子爵”,不久前被傅宸雪抖得浑身的骨头寸寸崩散,这要放在别人身上,恐怕跟“活死人”差不多,而他才一会儿工夫又活蹦乱跳,“血族”的神奇可见一斑。看到傅宸雪,金发“子爵”毫不掩饰眼中的恨意,攥紧拳头又想扑上来。想想傅宸雪的恐怖,他还是勉强把迈出去的脚又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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