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锦川看她急得小脸一阵煞白,又是一声长叹,揉了揉眉心,无奈地说:“好吧,东西交给我,我来做。”
凌俐有些赧然地点点头。以她临时抱佛脚的学术水平,看那些专业术语连篇的拗口文章,读懂都难,更不要说总结归纳争议点了。
她不是想要偷懒,而是实在不堪重任。
天色已经有些暗沉,可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和眸子里跳动着的微光,却那样清晰地印进她的眼里和心里。
凌俐垂下头,默默捏了捏拳头,也暗自下了决心,哪怕能力有限,她也要为这个案子,再做最后一次努力。
几天后,凌俐将两页纸的材料放在沈牟面前,退后一步身体站的笔直,轻声说着:“沈法官,如果说不出庭作证,而找专业机构,同时在公检法三家监督下,选好时机,证明老人是在清醒状态下做出的证词,这样的话,是不是可行?”
沈牟微眯着眼,看起来没有把她的话听在耳里的模样。
不过,这些天频繁地打交道,凌俐倒是渐渐明白,眼前这位严肃的法官,实际上在秦兴海案件上,也算是公事公办,并没有特别偏颇某一方,或者轻慢某一方。
果然,差不多半分钟后,沈牟转过头,对她说:“你说的办法,从逻辑上是没问题的,但是,不能排除就算老人貌似清醒,然而记忆已经有了偏差。所以,法律明文规定老年痴呆的人,证词是没有效力的,就算个案的情况特殊,也不能突破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遭到法官拒绝,其实也在凌俐的预料之中,心里也不是那么的失望。
祝锦川早就跟她说过,这样的办法行不通,相对于检察院在学术理论上经常有所突破,作为裁判机关的法院,其实是相对保守的。如果没有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支持,绝对不会轻易下判。
也正是如此,才会有那么多机械司法造成啼笑皆非裁判结果的案件发生。
从客观上来说,法官根据案情,按照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标准,没有外界干扰,没有收受过任何利益,也没有存在对某方的偏袒,却做出让社会大众不认可、违背公共常识的判决,尽管让人诟病,却又是从人治,转向法治社会的必然过程。
相对于法官个人随心所欲没法监督的自由心证,还是刻板的法律,更加可靠一些。
不过,即使知道多半是无用功,她这两天还是一趟趟跑着公证处、法院、医院,试图找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瞒着祝锦川进行的。那天从法院回来后,祝锦川开始积极筹备开庭事宜,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只是,总结提炼出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然后把案子往上审委会的方向打,她查过网上所有的关于辩护的思路,从来没有过这一条。
大家都希望案件能在合议庭解决,没有人愿意把命运交到一个神秘群体的不确定大多数手里。
这样学术气息浓厚又书生意气的方法,真的可行吗?
当凌俐问祝锦川为什么非要这样做的时候,他回答:“如果想要一个在现行法律上有所突破的审判结果,普通法官、普通合议庭是承担不起这样的责任,也没有这样的魄力,唯有审委会的集体决议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