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沧桑志>第九十七章 伏桀之死

却说福先生一走,元宝山的族人没了主心骨,一下子便松散了,大家松松垮垮迷迷糊糊地过着日子。

这时候,有二个人兴奋莫名,跳了出来,正是伏桀和福旭,先是聚众挑斗德族人,回来后又和谢家兄弟大打出手,频频制造事端,引起内哄,污蔑孔定,赶走福嫂,抢走了支族中的分配权,翻手变云,覆手为水,怎么分配,全是他们说了算,弄的族人颇有怨言。

伏桀索性宣布:“谁怎么种田都不管,只要上交二成的收成,美其名说作为荒年应急集体劳作的抵工。

他本来是存了私心瞎搞,不料这一支族人虽然心中不服,但是到头来收成竟然比其它支族还好,日子过得也不差,秋生和无光那二支族人见了,也纷纷效仿,但秋生和无光老迈,二支族人有纠纷也多请伏桀前去调解,有什么想法都和他商量,这样一来,这二支族人也按他的意愿做了,只有谢旦一支不理,仍按原来的一套。

福先生在时,和孔定划分,从重华居所的前面起,本支在北面,谢旦支在南面,秋生和无光二支在中间,各有范围,都向东延伸。

福先生一支和谢旦一支二支分在二边,本来少有磕碰,但前面说到,重华的居所善元居前面有座盐山,是当年重华以衮土收锤头的海水留下,其中多有盐分,羊群喜欢前来舔食。

福嫂往宁湖的第二年春上,二支族人放羊时搅和到一块,引起争执,伏桀这一次大打出手,把谢家老三打伤,谢家兄弟正想和他拼命,被闻讯赶来的谢旦制止,谢家兄弟始终不忘要找伏桀算账,谢旦怕事情闹大,福嫂再来求粮时,索性把五兄弟送往宁湖,把二边分开。

从此伏桀更加没有了忌惮,为所欲为,他想吃粮,只要和福旭说一声;他想吃肉,只说一句改善大家的生活,宰下一头羊,他先拎走一只羊腿,剩下的任由族人为一口汤、一块骨头争破了头。

他还有一点让族人不满,只要看上什么东西,不管谁家的,只说一句:“金先生的居所要用。”当即拿走。

谢五家的孙女有一块石板,可以在上面涂涂画画,花花看到了也喜欢,他便大大咧咧地走过去,也不问大人和小孩子的身份不对,说了一句:“嗯,这个金先生的居所要用。”拿了就走,小姑娘吓得大哭,谢五敢怒又不敢言;秋生支族中的一家媳妇袄子缝得好,福春赞了一句,他也跑过去索要回来。

族人心中有时候也恨得他咬牙切齿,总会拿他和福先生比较,在后面指指点点骂骂咧咧,他全不在乎。

后来族人慢慢地把族长忘了,何况上次福嫂来借粮时,他也为族人着想,没去堵那个无底洞,大伙儿以为他自私归自私,心中还装着些族人,也就认可了他,只是他每每以族长身份自居,却没有一个人叫他族长的,仍是直呼其名。

族中还有一个人也很独特,却是福旭的老婆,名字叫索红,因她只吃不做,从来不干一件活,人们背后称她是“蛀虫”。她长着一双猪眼睛,方脸,方身板,全身的肉结实得抓不起来,走起路来蹬蹬在劲,是个吃饭都恨要拿筷子的主,但有大事小事,喜欢叫一句:“旭旭,怎么怎么。”福旭便吭哧吭哧的去做好。没事她一天数趟,双手朝后一背,昂着头,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也会走到田头看看,只是即使一棵草在她面前长得和她一样高,她也不会拔掉,照例回来宣布:“旭旭,地里的草要拔啦。”气派比族长还大,饭量也奇大。

福嫂去宁湖的第四年年底,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奇冷,大家便只能猫在家里取取暖,天寒地冻的,谁愿意出来。

小孩子不一样,火气大,又受玩,常常一喊就是一群,到外面玩上一阵。这一天,几个孩子跑到住地北头的路口,发现了一个倒在雪地中的怪人,忙跑回来告诉大人,有几个人跑过去看了,伏桀福旭也在,但见怪人趴在地上,头歪向一边,一动不动,头上满是污渍,看不清鼻子眼睛,身上胡乱裹了一张毛皮,也是黑得不成样子。

福旭道:“会不会是那边山上的?”

福阳道:“这个体格,不像。”

伏桀上前踢了一脚,见没有动静,说一句:“别管他,天气暖了,再来把他埋掉。”大家纷纷回去。

几个小孩子好奇,竟又跑了回来,有的拿石子扔,有的拿枝条捅,玩着玩着,那身体竟动了一下,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兴奋得要命,有胆子大的上前问:“你是活人,还是死人”

那怪人道:“我当然是活人。”

“那你怎么睡在这里不动?”

“我在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你们这儿谁最快乐啊?”

小孩子们脸上乐开了花:“这还要问,自然是那大屋住的人,谁有他派头大!”

那怪人又问:“他有什么宝贝?”

小孩子们想了想,摇头道:“那倒不知。”见天色不早,便纷纷回去。

他们又来玩了几次,怪人都是问同样的话题,他们也觉得不好玩,便不来了,大家都把这事忘了,直到伏桀出事。

那躯体名叫闪鲛,奉乌鲲之命在此监视福德山族人,只为了一件至关重要的宝贝。他在宁湖潜伏数年,只做了一件事,大前年,黑衣人因为能吃上了饱饭,身体得以恢复,也常到湖边玩,他看到后便寻思:这些二足人这个样子,分明是尊主的手法,听说之前一大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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