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药王传人在都市>第772章 世外桃园
几个缠着包头,列着衣怀的壮汉快步走了过来,其中一人手上还拎着一把尺多长的刀子,几个壮汉站在楼下跟老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进了楼下的猪圈里头,然后传来了一阵阵猪的叫声。

“这是……要杀猪啊!”

“当然,这是我们龙王村的待客之道!”老人笑着道。

孙易也能理解,在他们村子里头,有最重要的客人前来,杀头猪待客也是最重视的表现了,相比之下,孙易更加贴近他们的生活,而亚伦,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而且看到几头壮汉正拽着猪耳朵从小楼下拖出一头大黑猪,那头足有三百斤重的大黑猪因为挣扎,身上沾满了猪粪,看着就恶心,而且,西方人因为信仰等原因,很少吃猪肉,当然,德意志是个例外。

看到那些壮汉忙活着准备要杀猪,孙易有些手痒,向老人笑道:“我从前也杀过猪,我去帮忙!”

“我们一起去!”老人笑道,然后两个人扔下了亚伦下了小楼,亚伦赶紧也跟了出来,他不是要帮着杀猪,而是出来透口气,屋子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按着当地的习俗,猪血要做血豆腐之类的东西,然后各种猪杂单独做成菜品或是卤味,不过孙易还是觉得北方的蒜泥血肠味道更好,趁这机会赶紧做一份才是正理。

人多力量大,再加上有孙易的帮忙,不到三个小时,一头三百多斤重的大肥猪就从锅里被端了出来,再加上各种配菜,足足摆了十多桌子。

桌子凳子都是村民从家里带来的,就在老人小楼前的空地和小路上一字排开,全村人除了一些不能动弹的全都来了,几个妇人背着沉重的陶制大坛子走过来,远远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香。

这种用稻米酿出来的米酒度数不高,跟啤酒差不多,正好适合大口饮用,米香和酒香混杂在一起,别有一番风味。

黑猪肉吃起来又香又嫩,虽说菜色粗犷了一些,可是正适合孙易这种北方人,太精细的菜品吃起来还找不到感觉呢。

米酒一喝起来,很快就变成了全村人的狂欢,孙易的豪爽和大方让村民很有好感,很快就引来一大帮的年青人跟他拼起酒来,以孙易千杯不醉的酒量,来者不拒,很快就放翻了七八个人,酒坛子也在身后摆了一大溜,看起来颇为壮观,孙易的酒量更是引人好感,哪怕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也不影响彼此的好感。

孙易用一根手指头就将眼前这个山一样壮硕的大汉捅翻在地,然后伸手抄起一个酒坛子向桌子上一顿,再抄起一根硕大的猪肋排狠狠地啃了几口,高声喝道,“还有谁!”

孙易举坛环视四周,顿时望者如同雷击,不敢与之对视!

“哈哈哈……”孙易举坛大笑,豪迈得一踏糊涂,一些年青女子远远地看着孙易,眼睛都快要冒出绿光了,惹得一些小伙子心里很是不爽快。

这时,一个头缠包头,只穿着短裤的壮硕年青人跳上了一张桌子,比比划划地不知在大叫着什么,看着他握起的拳头,坟起的肌肉还有微沉的下盘,孙易就知道这个小伙子是要用最原始的力量来挑战自己。

拼起力量来,自己又怕过谁来,就算是奥维尔那个狼人要是不变身的话都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是在这个村子里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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