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别说成为大医,就算是名医,都很困难。
一如往常,宋晓玉进门的时候,王婧正好给她把茶泡好,把桌子“擦”完,一脸甜笑的看着对方:“老师早。”
“早。”宋晓玉冲她点点头,笑着看向坐一边的初夏“怎么样,是不是从今天起就可以天天上班了?”
王婧的唇角勾起一丝笑意,她以为这是宋晓玉对初夏的不满,对她而言,只要在老师心里占据第一就行了,管其他的实习生是谁,有什么背景,老师只喜欢有真才实学的学生,对于后门货,才不稀罕呢。
初夏却是知道宋晓玉肯定是遇见周蜜康了,这样说话,只不过是在调侃她,就无奈的笑:“老师,我这些天不就是天天在上班吗?”
“今天初夏陪我去查房,王婧,你留在办公室。”宋晓玉说话间已经换好衣服往外走,王婧的脸色僵了僵,不情不愿的应一声坐了回去,眼风当然没忘了白一眼跟在宋晓玉身后出门的初夏。
宋晓玉有意锻炼初夏,到了每个病号的床前,她都会先让初夏例行询问,然后,考较的问她病人恢复的情况和预期相比怎么样,最后,再由她总结性的向病人和家属说明情况。
这年代的人还是很厚道的,看得出她是在教学生,不但没有不耐烦,还笑呵呵的各种配合,甚至有些初夏没想到的问题,会主动说出来。
这个年代的人可真纯朴。
初夏心里有些隐隐的发酸,她发现,她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个年代。
的确,有一些她可能永远无法适应的东西,但是,在人性上,在环境上,现在更让她喜欢。、
今早上成果撞倒的时候,赶的也巧,外面是一个人都没有,要不然,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肯定会主动上前帮忙。
哪像她生活的年代,扶个人都有可能扶出大官司。
“怎么了,委屈呢?”往回走的路上,看初夏一直不吱声,宋晓玉打量打量她,叹口气“我知道王婧有时候端架子端的厉害,可是,你们俩终归是要相处,我要是掺合了,就只能把她给调离了,毕竟跟在我身边这么些年,多多少少还是有感情的,初夏,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和平共处。”
“不是,不是这事儿,我是很感激病人愿意配合我,我也在反思我自己考虑问题的不周道......”初夏认真的看向宋晓玉“老师,最初我选择学医,是两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医务兵的体能要求比普通兵要低,我的体质您也知道,要做一名正常训练的女兵,大概是不能要我的,为了走出来,我选择了参选医务兵。
其二嘛,就是我觉得,学了医哪怕是退伍以后,再不济,我也能去卫生所做个卫生员,也算是有一技之长。
可现在,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工作,的确,比起别的工作来,医生的劳动强度并不底,而且,心理压力也挺重的。
但是,病人看到医生时的渴盼眼神,病人康复时的真诚笑容,真的会让我有一种满足感,当然,现在的这种满足感是跟着老师您沾光得来的,我希望有一天,我能自己为病人带来这种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