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柳宗元《哭张后馀辞》:“子之崇高,无媿三事。”三事,指事父、事师、事君。巴金《灭亡》第十一章:“一种崇高的理想开始在她的心底燃烧。”
《汉书.郊祀志上》:“﹝ 武帝 ﹞乃东幸 缑氏 ,礼登中岳太室 。从官在山上闻若有言‘万岁’云……乃令祠官加增 太室 祠,禁毋伐其山石,以山下户凡三百封崈高 ,为之奉邑。” 颜师古注:“崈,古崇字耳。以崇奉 嵩高 之山,故谓之崈高奉邑。” 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一》“崇高”:“ 崇高即嵩高 ,师古 分崇、嵩为二字,非也。诏曰‘翌日亲登 崇高 ’,《志》曰‘以山下户凡三百封 崈高 ’,则崇高本是山名,而因以为邑名,非以崇奉中岳而名之也。”
崇高,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姿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的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人的精神境界。…
就审美对象而言,崇高具有强大的威力,表现在人格与道德行为中、自然界事物的状貌样态中、艺术作品的形态与格调中;就审美经验而言,它使主体受到震撼,带有庄严感或敬畏感,甚至伴有某种程度的恐惧或痛苦。同其他审美范畴相比较,崇高与悲剧性相近,都伴有巨大的情感跌宕。
在欧洲,最早提到崇高的是公元1世纪古罗马时代朗吉诺斯的《论崇高》,作者认为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有五个方面: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感情、辞格的藻饰、高雅的措辞和尊严的结构,并以海洋、尼罗河、多瑙河、莱茵河为例进行说明。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e.博克,英国的另一些美学家不承认恐惧和痛苦在崇高体验中的作用,认为崇高感是伟大引起的。在中国的传统美学中,崇高或壮美常用“大”来表述。它侧重在主体方面、社会价值方面,而不是对象方面、自然状貌方面。孟子把他所强调的人格美称为“浩然之气”。在对个体人格的评价中,他提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等级,提到“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 ”。他所说的“大”,比一般的美在程度上更鲜明强烈,在范围上更广阔宏伟,是一种辉煌壮观的美。这样的崇高概念与西方传统美学中的概念相比,侧重点不同,但如果把这种品格同有关的遭遇联系起来考察,所涉及的对象世界中同样包含引起忧患困苦的因素。与西方美学所讨论的崇高特征仍是相近的。
贺铭与贺睿,乃至其他的贺家子弟,跟崇高这个字眼……是极难搭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