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到乔老娘面前,双手往两边扯了扯腰身,“大娘,这个位置好像有点小啊!”
“等等,我来看看。”乔老娘弯着腰,替她量了量,“不小,一点都不小,你看,还有三指的空隙呢!”
三指的空隙?陆悠伸出指头比了比,这么点空隙够干嘛啊?
“大娘,真的不小吗?”陆悠扭了扭身体,总感觉不对劲,“穿这条裙子,好像都不能动了!这么穿着,活儿也干不了啦!”
“尽瞎说!哪能穿着旗袍干活?”乔老娘轻轻拍了她一下,笑眯眯地说,“这条旗袍,你留着出门再穿。要是有什么重要场合,或者去别人家做客,去逛街什么的,都能穿!”
“对了,你再去换上那双鞋子,搭配着看看,肯定更俊!”
说到这里,乔老娘低头看着陆悠的脚,随即惊道:“咦?闺女,你这脚看着挺小的,不像三十七的脚啊!”
“大娘,我穿三十五的鞋子。”陆悠扶着乔老娘的手,请她坐下,“本来现在不想跟您说的,不过,我要是不说,您估计得让我把鞋子拿去退了吧?”
陆悠把装有高跟鞋的盒子拿出来,她蹲在乔老娘面前,将她的鞋子脱掉,“这双鞋子,是给您买的。”
“大娘,您可别拒绝,这是我特意挑的生日礼物。”
“闺女,这……”乔老娘刚想说“这礼物太贵重了”,可她随即反应过来,这样说就太生分了!
她眼眶微红,声音也有点哽咽:“你这孩子,可真不会过日子!将近两百块的东西,说买了就买了,眼睛都没眨一下。”
乔老娘虽然是用抱怨的语气在说她,但陆悠知道,这份礼物她接受了。
人与人的缘分真的很奇妙,陆悠跟乔老娘不过是萍水相逢,却又一见如故。经过短暂的时间相处,两人就像亲人一样,向对方付出了真心。
乔老娘也没说啥煽情的话,谁对她好,她在心里都记着呢。
听说陆悠每个月都要给家里寄海货,隔天,乔老娘就去市里买了几块质量不错的布料,让陆悠给她家里寄回去。
庄稼人没那么多讲究,只要布料好,花色不丑,买布比买衣服更实用。
对于这份好意,陆悠并没有拒绝。
收到旗袍的当天晚上,陆悠洗完澡出来,打开衣柜,看到里面挂着的旗袍。她脑子一抽,鬼使神差地换了一身。
等秦建国冲完澡,刚走进睡房,就看到令人血脉喷张的一幕。
大晚上的,又刚刚洗过澡,陆悠并没有穿内衣。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她身上的肉变得紧实有弹性,线条优美流畅。
浑身上下,除了皮肤还是那么白,肌肉没有那么明显以外,其他地方已经完全达到陆悠的目标了。
因为锻炼得好,也因为年纪不大,即使没穿内衣,她的胸依然挺拔。
贴身的旗袍包裹着她的身体,将她的曲线展露无余。浅浅的粉很衬她的肤色,胸口处绣着桃枝,朵朵桃花在胸前绽放。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眼前的这位姑娘,嫁给了他,是他名正言顺的媳妇儿……
“媳妇儿,这条裙子啥时候买的?你穿着真好看!”秦建国反手关上门,不动声色地靠近一无所觉的陆悠,“媳妇儿,你真美!”
他眸光幽暗,在灯光的照耀下,好似泛着幽绿的光。
听到秦建国违心的夸赞,陆悠有点不好意思,她低着头,声音低不可闻:“这不是买的,是大娘做的。”
“就是穿着太不方便,大娘说,只能在重要的场合穿。干活的时候,肯定没法儿穿。”
“不要……咳咳!”秦建国被自己嘶哑到极致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赶紧轻咳两声,“不用穿出去,这么好看的衣服,穿出去多浪费啊!”
“就在家里,每天晚上……穿上它……”
秦建国话音一落,再也忍不住低下头,含住了她的唇。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