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信访机构的设置继承了唐代的登闻鼓和匦使院两个系统,但是它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更加严密和完善。登闻鼓院成为一个正式受理百姓信访的部门。宋初,该机构称为鼓司,太平兴国九年匦院改称登闻院。
元代有击登闻鼓、邀车驾等上访方式,同时,元朝把向地fang政府的申诉作为向上级上访申诉的前提。
明代信访制度继续保留登闻鼓、邀车驾等信访方式。将登闻鼓先置于午门外,“非大冤及机密重情,不得击,击即引奏。”后来,将其移至长安右门外,让六科锦衣卫轮流值班,接纳击鼓申诉上奏,不许阻遏。此外,明代设立了一个重要的信访机构是通政使司。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设察言司,收受天下奏章、申诉书信等,不久撤销。洪武十年,朱元璋又设通政使司,位居卿寺之首。通政司是朝廷机关的总收文机构。
清代信访制度中,设有叩阍制度。“叩阍”分两种方式,即鼓状和告御状。此外,清朝信访制度中还有上控制度,具体分为地方上控与京控。地方上控就是对州县衙门对审判不服,而向上一级机关申诉的制度。而百姓“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领衙门呈诉者,名曰京控。”清朝对上控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得越级上控,即不得越级上访申诉。
所以,“鸣冤鼓”应该是从魏晋时期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