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今天上午她被判劳教十八个月!”郑言轻声地道,只是这句话,却是令方明远颇感震惊和无奈。
虽然说,对于马艳的这种行为,方明远也是厌恶无比——伤不到人,但是却能够恶心人!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开来,但是在高层里,这却已经成为了一个笑话!除了那几个倒霉的当事人之外,连带着方家、郭家和南海舰队军区一起,都被这笑话或多或少地影响着。
马艳会受到处罚,这并不出乎方明远的意料之外,就算是罗显立和于林生不在意此事,也得顾及司马军的面子和心情,堂堂副省长大人,走到那里都是前呼后拥,几人之下,千万人之上的大人物,居然被泼了一身的粪水,这结果谁也受不了。
但是泼粪这件事情,从法理上来讲,终究还只是个民事案件,毕竟它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人身后果,也没有重大的经济损失,对受害人来说,更多的是精神和名誉上的伤害。依据华夏的法律,也只能是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这一类的处罚。而劳教,却是并非依据法律条例,而且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
这是一种从苏联引入,而又具有华夏特色的,为华夏所特有的一种制度。最初设立这一制度,是为了对那些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但是又构成不了刑事处罚的,有劳动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在建国初期,劳教还是起到了一定正面意义上的作用。
但是到了现在,劳教制度却是逐渐不为国民所认可。既然没有构成刑事处罚,那就是无罪,而有劳动力却不务正业,只要没有去偷去抢去骗,不管是靠家庭财产还是他人接济维持生活,那都是个人的***。否则的话,再过些年因为就业困难而出现的啃老族,岂不是都够得上劳教标准了?
虽然说依照劳教制度,被劳教人员在节假日也可以休息,也可以探家,但是毕竟是***了他们的人身***。既然没有触犯刑法,却被***了人身***,这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
不过,在很多时候,在天朝,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这一点,大家都懂……
“有些重!”方明远的心情有些不好,这让他想起了前世里的那些躲猫猫、睡觉死之类的事件。想起了七十码,想起了夏俊风……
郑言也点了点头,对于方明远的这个结论,他并不意外,因为当他得知这一消息后,心里也同样是如此。虽然说,他如今也算是个上层人士,但是郑言心理很清楚,面对权力,特别是没有其他力量约束的权力,家财万贯的他比起这个普普通通的平民马艳来,实质上也并没有强到哪里去。甚至于可能会更加的危险。
区别也许就是,他的倒下,需要得罪更大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