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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城是楼兰附近最小的一个县城,据以前的资料所记载,这个县城满打满算也就十多万人口,算是个袖珍小城。
这次出门,方浩把两辆悍马车全都带上了,他和几个资历比较老的部属坐在车上,看那些小兵蛋子们在地上徒步急行军。
这些小家伙们觉醒以后,力量和耐久力都不错,一百多里,不到两百里路,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这就当是一次训练了。
当天下午,他们就赶到了平阳县城。
到了地方,方浩让大家吃点东西,又休息了二十分钟,然后他便下令开始战斗。
“都检查一下你们的枪支弹药,准备作战。”
毛头和唐安两个小队长,向他们各自的小队提出了作战要求。
“就像平时训练的那样,每三人或五人一组,互相掩护,绝对不能出现伤亡,可都明白了?”
“明白!”小家伙们个个斗志昂扬,声音特别响亮。
“都记住,不要浪费子弹,接近丧尸以后才能开枪,要尽量射丧尸的脑袋!”
“每一组都不能脱离大队,每两组之间也不能离得太远,如果发现变异丧尸,不要主动攻击,必须先向我报告!”
“如果遇到危险情况,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我靠拢,向浩哥靠拢……”
看着县城大街小巷到处游荡的丧尸,这群毛孩子并没有几个害怕的,相反,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天天都盼着跟丧尸作战,大杀特杀。
前些天方浩给他们配了步枪后,他们每天只能对着靶子练瞄准,很少真正开枪,只有在考核他们射击成绩的时候,才开上几十枪,他们都一直盼着能有实战的机会,这一次,他们总算得偿所愿了。
这次出来,他们每人都装备了一枝步枪和一枝手枪,身上带了十个弹匣,够他们过过瘾了。
“一字散兵线,一路平推过去!杀光它们!”
百余人排成一排,手持步枪,朝平阳县城缓缓推进过去。
“砰!”
“砰!”
在县城外散步的几只丧尸,忽然间就被几发子弹击倒在地。
县城外围的丧尸不是很多,枪声也就不太密集。
由于这些步枪上全都安装有消音器,枪声并不太响亮,所以只有很近的丧尸才会被吸引过来,稍远些的大群丧尸仍浑然不觉。
最开始,方浩并没有参与战斗,他只是跟着队伍缓缓前行,子童和叶小敏几人伴随在他身旁。
快要接近县城边缘地带时,丧尸数量越来越多,沉闷的枪声便密集了起来,在他们正前方,丧尸纷纷被击倒在地。
“你!说你呢,不要慌!要瞄准了射击,枪法不行就等靠近再开枪!”毛头见一个小伙子连开了三四枪,都没能打中一只丧尸的脑袋,马上过去教导了一番。
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步枪上还安装有倍镜,这都打不准,已经不是枪法的问题了,心理因素才是主要原因。
他们毕竟还是一群半大孩子,以前看到尸群只能逃命,面对这么多面目狰狞的丧尸,肯定会有人觉得害怕,从而影响射击精度。
但战士就是从血与火中煅炼出来的,只有经历几场战斗之后,才能渐渐成长起来,最终成为铁血勇士。
“停!”在县城边上的一条公路上,方浩忽然间命令队伍停下。
队伍立刻停止前进,等候方浩的后续命令。
方浩从腰间抽出手枪,对着天空就是一枪。
“砰!”
手枪的枪声虽然不太响亮,但由于县城里一片沉寂,这突然间的一声枪响,便显得格外的突兀,格外的清脆。
附近的尸群立刻发现了方浩这支队伍,纷纷朝这边聚集了过来。
这些丧尸口中发出“呜呜”的低吼声,双臂乱舞,看着就瘆得慌。
毛头和唐安这两个小队长,见队伍中有小部分人开始慌乱,马上大喝了几声,震住了场子。
“怕什么!一群普通丧尸而已,你们手里没枪么?你们手里的枪都是烧火棍么!给我瞄准了开枪!”
“你们没听说过一句话么?武功再高一枪撂倒!这些丧尸可是浩哥专门找来给你们当靶子练枪法的,怕什么!”
“你们不要忘记,你们的身后还有我,有浩哥,有我们在,难道还能让你们被丧尸给吃了?”
唐安手底下的那些兵蛋子,都是十岁到十二岁的儿童,胆子确实比较小,不过在听到毛头和唐安吆喝了几嗓子后,立刻便稳住了阵脚。
方浩看到尸群上来了,便对子童几人道:“你们几个保护这些孩子们,我进去活动活动手脚。”
子童有点不乐意:“浩哥,你不带我一起玩儿啊?我不想当保姆。”
方浩道:“现在你给他们当保姆,以后我们还要靠他们打天下呢。”
三国吕布,武功盖世,悍勇无双,可如果他手下没有一兵一卒,照样像只落水狗,任人宰割。
“好吧,浩哥,你去吧,小心一点儿。”子童只能听命。
方浩手中反曲刀一挥,便杀入了尸群。
他冲过去的地方,是尸群的侧翼,并不影响其他人射击。
毛头和唐安很快发现,他俩刚才说的话,好像有点不太正确。
刚才还在他们身后的方浩,此时已经冲进了尸群中。
“你们看,浩哥多勇敢,多威猛,他单枪匹马都敢冲进丧尸堆里,你们又怕什么!”毛头趁机又给部下打气。
“注意了,别朝浩哥方向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