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罗格斯再次拿起号角,吹出了两长一短的声音。
“冲锋!”欧文·河安爵士嘶吼道。
“前进吧!英勇的骑士们!为了荣誉!”奔驰中的罗格斯高喊着。是的,他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被一群农夫给击败。
生长在骑士的家族里,每天罗格斯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该如何去保卫家园的誓言,每个人都为自己能捍卫自己的荣耀而骄傲。可是他
罗格斯不愿意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一个没有获得荣誉的无名骑士,一个穷乡僻壤的乡下领主,因为他身体流淌的是哈伦哥斯家族孤傲的——高贵的——且充满激情与战斗的鲜血!
那是骑士的鲜血!那是一种骄傲,一种荣耀!是哈伦哥斯家族的血统!为了能拥有能捍卫他高贵的血统,他不介意流血,那怕流完他身体里最后的一滴鲜血。
“荣耀制裁骑士团!”骑士们咆哮的嘶吼着。身着坚硬的铠甲,乘坐高大的战马,他们是力量的象征,在战斗中所向披靡,因为他们是最强壮的战士——制裁骑士团。
巨型的大三角(楔形)突然快速的移动起来,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战马的马蹄不断的将自己的重量狠狠的通过马蹄铁积压在泥地上。
“准备!”梅斯男爵尽忠尽责的为自己的手下提醒着。
实际上根本不用他来提醒,这些刚刚获得一场小胜利的士兵,此刻又再次的进入了战备的状态,全身的每一寸肌肉都收缩起来,脸上、手上、胳膊上的青筋一条一条的鼓涨起来。
战争,永远是磨练一个人最有效的方式。
“咕……”梅斯男爵让自己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一种不安的预兆在他的心中升起,这种预兆并不是不准确的,这种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不安感觉让他深信不疑。
难道说他藏在左边枪阵的事情被发现了?梅斯男爵不禁有些担忧的想着。这就是梅斯男爵一直信任的战场直觉,正是这种战场直觉让他一次又一次的躲过战场上死亡的结局。
近了,近了,更近了!楔形的锥子距离左边枪阵的距离更近了,他们没有选择中间或者是右边的枪阵,而是选择了左边。
确实没有错,虽然梅斯男爵故意藏在左边的枪阵,而且隐藏的很好,连他的坐骑,都在他的命令下趴在地上,让人墙挡住矮/种/马的身体。
但是正是因为他藏在左阵,所以左阵的士兵表现得比其它两阵的士兵更加紧张,至少看着他们紧握着长枪的双手和一直绷紧的神经就能看得出来。
正所谓不畏惧强大的敌人,只因白痴般的战友而恐惧。
因此罗格斯便下定主意向左阵袭击,一旦左阵受袭,其他两阵的士兵也必定会去援助左阵,哪怕只有几个人想要援助,只要枪阵的密集阵型一出现缺漏,就是枪阵覆灭之时!
不过,罗格斯要怎么样让骑兵们突入枪阵中呢?靠暴力直接突入吗?这样的做法对自己一方的伤亡实在是太大了,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没有人会这样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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