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股有着巨大力量的洪水墙壁在大地中分开奔驰。
前面惨重的死亡让这些骑兵引以为戒,他们并没有继续的向着枪阵冲锋,每一股洪流都在分开后绕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在这片泥土中扬起了冲天的黄烟。
他们在前面折返的骑兵的引到下,避开了枪阵开始在泥地中奔跑着,想要离开前方死亡的场地。
“可惜啊!”看着那些突然折返的骑兵,梅斯男爵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这群骑兵突然分开折返的话,说不定不用他来动手,这些骑兵就能够丧身在自己人的枪尖下。
不过他也深知适可而止的道理,没有下达让自己的部队攻击骑兵的指令,一旦这些骑兵回过身来,这些散乱了阵型的步兵就将死亡葬身之地。
有些孤寂的沙漠上,一堆堆人马的尸体散落在地上,死状各个都是奇形怪状,不过大部分都是被来自自己身后的攻击所杀死。
喧嚣的风,夹杂着灰尘,慢慢的将泥土掩盖在死者的身上,也许用不到一个日夜的时间,这些尸体就会被风沙所掩盖,然后当到了某一天就变成了皑皑白骨。
谁都没有想到,哪怕是这一事件的直接关系者——梅斯男爵也没想到两军在还没接触时,就已经让对方死亡并且受伤了一百多人,其中首当其冲的指挥官还因为自己的指挥错误。
而第一个阵亡,对于一个战士来说,被自己身后的战友杀死,是最痛苦、最令人悲伤的死法,哪怕这只是战友的无心之失。
对于梅斯男爵来说,敌人死的越多他便越高兴,没有什么比击败别人更有成就感了。
倘若他手上现在掌握的是一只只有两百人的骑兵,他也能够保证自己绝对可以消灭面前乱作一摊的敌军,仅仅需要在他的带领下,进行几次冲锋。
如果他有三百精锐的步兵,他也可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战后,用敌人的鲜血献祭死者。但是,现在他只有三百个只训练过短暂训练的民兵,只要能够保证己方没有被全歼就已经是万幸了。
梅斯男爵只能用着一种可惜的眼神看着正在逐渐从混乱中恢复过来的骑兵,就像是到了嘴边的肥肉飞走了一样,确实如此,如果给他一定的条件的话,他确信自己一定能够全歼这些骑兵。
不过,比之梅斯男爵的可惜之情更甚的是笼罩在这只骑兵队伍头上的阴影。
未接触敌人就先受到沉重打击,指挥官身亡,一种无力感慢慢的从他们的心中升起,敌人锋利的长枪枪头就像是在嘲讽他们无力的一个佐证。
面对着一群垃圾一样的民兵,刚刚被他们蔑视的存在,如今竟然让他们这些高贵的骑兵竟然无能无力,这实在是太讽刺了。
不过幸亏有罗格斯的灵机一动,通过左右分流的方法,才没有让他们没有如同前面的人一样,犯下愚蠢的自相残杀的错误。
否则的话,这五百骑兵真有可能会创下被三百民兵击败的天大笑话,一个骑兵的造价可不是步兵可以比拟的。
经过迂回折返重新聚在一起的骑兵,每个人都杂乱不堪的想要重整骑兵队形,不过由于刚刚受到惊吓,他们完成的并不怎么出色,至少,这个阵型就变得有些凌乱不堪。
一个两难的选择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继续进攻,虽然会让敌人灭亡,但同时那将也会对他们造成巨大的伤亡。
选择后退,但是就这样因为一群只受过简单训练的民兵就后退,不仅是军队不会饶了他们,连他们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懦弱。
人固然贪生怕死,但是有些时候,荣耀比之生命更加重要。就比如现在,一种名为自尊的荣耀让他们不能选择后退的道路。
正在这些高傲的骑士们踌躇不定的时候,罗格斯慢慢的吸了一口气,好像下定决心似的,轻轻的拍打了一下身下战马的头部,示意它向前迈进。
“你们!”一个声音忽然从骑兵群中传来,每个人都将自己的视线投注在那声音传来的地方,想要看一看究竟是谁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青年,一个刚刚带他们走出绝境的年轻贵族就这样缓缓的从军队中骑着战马,微微眯着眼睛走了出来。
“你们!身为高贵骑兵的荣耀,难道说都因为眼前的敌人而丢失了么?我们手中的长剑是什么?是守护名为骑士尊严的正义!他们,都只不过是一群没有章法的民兵,我们!我们全身上下每一处地方都是为了战斗而存在。不论是握剑劈砍的右手,还是持盾守护的左手!我们战斗的怒吼能够让敌人瑟瑟发抖,我们高大的身躯是捍卫上帝荣耀的坚墙!”罗格斯慢慢的从人群中骑着马走出。
“那些肮脏的异教徒,绝对不能够让我们停止我们挥砍刀剑的手臂,无法阻挡我们前进所带来的荣耀!杀了他们!异教徒不是人!!”罗格斯喊出了这个时代最响亮的口号。“异教徒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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