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椅子上想伏在案上写字很吃力,所以屁股底下垫了两个垫子。一个头梳双角髻的小姑娘,手里持一管比她那巴掌大的雪白小脸还要大的毛笔,一笔一划地写着字,瞧着特别稚纯可爱。
叶小天看在眼里,心里涌动起一股父兄般的暖意。自从把她从靖州杨家带出来,近两年的朝夕相处、相依为命,叶小天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他放轻脚步走过去,一直走到遥遥身边,专心的遥遥还没有发觉。
叶小天摒住呼吸看她一笔一划地认真写字,直到这一篇写完了,才轻笑道:“我家遥遥好乖,写字这么认真。好啦,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读书识字也是这样,今天就到这里吧,可别把眼睛累坏了。”
“小天哥哥!”遥遥这才惊觉叶小天就在身侧,她欢喜地一窜,从椅子上滑到地上,扑向叶小天,被叶小天熟稔地一把接在怀里。
“小天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遥遥搂着叶小天的脖子欢喜地道。
叶小天道:“已经有一阵了,看我家遥遥这么认真,可不敢打扰你。”
遥遥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了,害羞地吐了吐舌头。叶小天抱着她往外走,道:“走啦,咱们吃饭去。遥遥啊,哥哥只是希望你能读书识字,长大了做个知书达理的姑娘。又不指着你去考状元,不用这么用功的。”
“那怎么成,人家要读书,就要好好读!”遥遥答得稚声稚语,叶小天听了心中欢喜,却不明白这小丫头的那点小心思。
原来,遥遥以前跟着水舞识过一些字,但教书先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开始教她一些简单的字时,遥遥几乎是念一遍就会写,把那教书先生欢喜得不得了,逢人就夸就孩子聪慧异常,是个神童。
这番夸赞,可把小丫头开心坏了,不过却也成了她的压力。后来教的字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有些字她以前并没学过,为了不让先生失望,她就特别用功,一遍遍地反复温习,务必保证第二天先生上课时她都能记得。
在先生眼里,这是他最好的弟子,只可惜是个女儿身,纵然学究天人,也无法出仕作官,未免引为遗憾。而在遥遥来说,私底下却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辛苦呢。
“遥遥,洗手吃饭啦。”
叶小天抱着遥遥来到花厅,太阳妹妹已经摆了一桌子的菜,正在分发碗筷,遥遥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从叶小天怀里滑到地上,跑到洗手盆旁乖巧地净手。
三人坐定,叶小天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循着那香味儿一瞟,笑道:“又炖了汤啊,我现在喝习惯了,还真挺香的,这些天总是精神奕奕的呢。遥遥,不要挑食,今晚也喝一碗吧。”
“别……”
太阳妹妹急忙阻止,一见叶小天奇怪的眼神儿,慌忙解释道:“哦……,这汤……这汤加了许多秘制的中药,最宜男人进补,姑娘家可不宜喝的,要不然唇上的汗毛都会重了,瞧着像小胡子似的。”
遥遥本来就不爱喝汤,一听要长小胡子,那多难看,赶紧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叶小天释然道:“原来如此,男女进补,确实各有不同。那我就一个人喝啦。”
叶小天先从汤里挟了一块口,咬在口中,赞道:“难为了你,每回炖汤,买的都是筋头巴脑,有嚼头,还不柴,这可比炖肉好吃多了。”说着,叶小天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汤。
太阳妹妹看在眼里,一双眼睛笑眯眯的,弯弯如两枚鱼钩,好似一条大鱼摇头摆尾的,就要上钩似的,笑得好甜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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