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重生之美丽新人生>第七章 人事有代谢
——如果真是我下了毒,那么,毫无疑问,我没有试图掩盖证据。”

“《中华帝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流利的背诵完一大串绕口的法律内容,史悦而全身心的投入角色中,没察觉自己的记忆能力呈几何成长,看过一遍的东西吃,居然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意味着,在案发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必死的了。那么,我为什么不干脆吃掉更多有毒的饼干,直接死了算了?也免除现在的羞辱了!”

是啊,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悖论。

方莹想。

她眨巴眨巴眼睛,对史悦而的第一印象,这个女孩很聪明。聪明人就算做傻事,也不会让人抓到马脚啊。

越是证据种种指向她,越是可疑啊!

难道说,史悦而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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