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寻心中那个着急呀,原来最终的目标是巴伦,只要把巴伦给宰了,任务就完成了。如果此时斯内德有所察觉,带着雷格尔过来的话,或许就有机会反败而胜。但现在她哪怕动动手指头,对方都限制着。巴伦也是明白他们的能力,所以带着二个人,看得他们死死的。
既然对方非要艾伯特死,可以考虑先发制人,哪怕目前目测的成功率很低,那也要试试。
她和艾伯特使了个眼色后,突然和艾伯特同时拿着咖啡杯往对方扔过去,杯子带着里面已经半温的咖啡满头满脸的泼扔而去。如果是其他人,早就避让了,可巴伦和两个家伙也是经历过枪林弹雨,在躲避前还是反应极快地开了枪。
“哔哔~”装上效应器的枪,开枪时的声音比击碎一个玻璃杯响不到哪里去。
她立即蹲下,子弹在头顶飞过,应该有一把枪是对着她的,毕竟亡命之徒才不管以后的事情,先解决眼前的,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等子弹飞过后,此时就是拼速度的时候,她从塞在袜子里的小刀抽出来,猛地站起,对着巴伦就投掷过去。
巴伦一个躲避,刀就从他脸一侧飞过去,一直飞到五米开外的墙壁撞上后才掉在地上。
“程~”地上一声闷哼,艾伯特坐在了地上,身体靠在吧台。
“该死!”她低骂了一句,艾伯特中枪了。
看着巴伦将枪口对准了她,她对着大吼道:“行了,别开枪了,我就一把刀。杀了我就想着如何处理尸体,要么就想出新的故事去骗警察吧!”
房间里如果出现两个人的血迹,确实很难瞒过警察。还有一点是,尸体确实不好处理,哪怕象她这个个头的,死后的重量也沉得象头猪。搬运出去时,就多一份可能被人发现。
她走了过去,蹲下察看。小心翼翼地想挪开艾伯特的手,但艾伯特依旧死死捂着,没挪开。
“是伤到了肝。”艾伯特的嘴唇异常的苍白,大口大口呼吸着。被打穿肝脏是很疼的,大出血会让人很快地失去知觉,然后死亡。少则五分钟,最多十五分钟。
她抬起头,看着巴伦:“你真想让他死吗?毕竟他帮过你,你们患难与共过。”
“你可真多事!”巴伦手指还是有点颤抖的,也不知道多年的糜烂生活导致手不稳,还是心有点虚。
“想好怎么样处理我的尸体了吗?不要想出什么狗血的事情来,我可没能力打死一个准参议员。警察相信,我队友可不会信,想好后再开枪。”她死死盯着巴伦,只有更狠更冷静,才能争取更多的时间。首先是要拖延时间,让巴伦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办,从而保住自己的命。
“得了,不用你来教!”巴伦气得挥舞着手中的枪,有点气急败坏的样子。确实她是个烫手的山芋,杀了后面又四个能力极强的队友,那四个人发起狠来,联合起来,那就是四个死神。不杀又不行,她知道得太多了。
“我倒是有个主意,接受不接受随你!”她站了起来,双手合抱置于胸前。现在她没办法救艾伯特,以她的能力,也许可以侥幸用快来对付一个专业的,可这里有三个大男人,特别是巴伦,只要她一扑上去,立即会开枪。
“什么主意?”巴伦显然也是没有好办法,这事确实棘手。再说目前局势还是掌握在他手中,应该听听对方怎么说。
也只有这样办了,她没有一丝感情,口吻不带一点温度的道:“给我一把枪,由我杀了他,然后放我走。对警察说,是我杀了他。我会象以前一样,和队友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