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网络游戏>远东1628>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并

明代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投献”之风盛行。虽然万历初年,张居正雷厉风行的清丈土地,抑制兼并。但人亡政息,投献之风更烈。

皇室、亲王、外戚、勋臣是封建等级结构的最上层。他们受赐的“公田”,载在“金册”,并不报官入籍,享有免除税粮和差役的特权。

虽然赐田以外的自置的私田,应与“齐民一体当差”,但明中叶以后,法律废弛,权贵们更加肆无忌惮。实际上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

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阶层,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他们也享有优免权。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他们是论品定额优免。

以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为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法律上,限额优免要求优免田之外的“余田”与民一体当差。但是,官绅等级同贵族一样,无视朝廷法令,按习惯权利行事。

这些皇室、亲王、外戚、勋臣,以及大明士绅官僚阶层,“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使得大明底层农民土地所有权被无情剥夺,给他们带来的是无穷的苦难。

洪武时期,明太祖朱元璋曾诏令“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就是永不征收赋税。可他们被投献之后,却要缴纳苛重的籽粒、地租,并且由自耕农降为庄佃、佃户或奴仆。

对于耕种向朝廷纳粮土地的那部分农民来说,土地被投献后,往往一田二税,一身二役,要同时对国家和纳献者承担封建义务。

对于为了逃避重役而“自动”投献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虽然摆脱了国家差役,但替代的是对贵族官豪的封建义务和更强的人身依附,其艰难处境同样不会得到什么改善。

对于未被投献、仍在官府控制下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负担急剧加重。王公勋贵、士绅官僚控制的土地、人口越多,国家控制的越少,而朝廷征派的税粮、差徭不仅不因此而减少,反而日益增加。

权贵们纳献的土地和人口原来向国家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就被转嫁给了现存的尚未被投献的农民身上,从而大大加重了底层农民的负担。

赋税和差徭是封建国家赖以存在的两大经济支柱。但由于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国家控制的土地和民户锐减,以至形成“邑无王民”,“皆乡官之户”的严重局面。

其实这种危险的局面,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已经料到了。为了防患于未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禁止投献。历代大明皇帝当然也深知投献之弊,几乎每代也都要颁发禁令、禁律,有的甚至十分严厉。

但封建时代是权势的社会,朝廷律令往往是虚文俗套。土地投献中获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勋臣和官僚乡绅,这些人所组成的特权阶层,是封建皇朝的统治基础,他们怎么可能切实地去禁止和制裁纳献。

大明这帮贪婪的封建统治阶层,下夺小民之利,上亏公道之赋,而繁重的赋税差役却要转嫁到广大底层农民的身上。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明朝的田亩数,最高峰大约为12254291顷,而这些土地中皇室和官绅占有的不纳粮的土地越是总面积的60以上。

到了明晚期崇祯年间,土地兼并的狂潮,已经使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集中在士绅地主阶级手中,有田者十分之一,为人佃者十分之九。

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而转成佃户,更有甚者成为了奴仆,而大明也失去了大量的赋税,致使整个明朝中后期国家财政一直处于惨淡经营收支严重失衡的境地,直至明末崇祯时代,每年赋税仅有几百万两,这点银子别说打仗了,就算是治理国家都只是勉强维持。

而且明末各地佃户的地租奇高,当时江南一亩地的收获,有三分之二要交给地主,加上朝廷的各种差役、赋税,逼得佃农只有选择逃亡。

后世对明末的人口众说纷纭。明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五千余万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

但是这个官方统计的人口数字是不完整的,这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还有大量的人口被隐瞒。

后世很多学者认为,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如今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因为大部分底层百姓成为了大明藩王宗室、外戚勋贵和士绅官僚名下的佃户和奴仆,他们并不在官方的统计范畴。而且自从明朝中叶以后,各地的流民逐年增加,尤其是崇祯大旱致使北方数以千万计的底层百姓沦为流民。

西方史学家总是把海外殖民描绘成探险家的开拓史,把发现新大陆归功于欧洲人特有的冒险精神。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欧洲人在中世纪晚期也陷入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土地兼并的疯狂程度比中国明清两朝毫不逊色,打着宗教幌子发动的各种战争背后无不显露出土地兼并的阴影。

封建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给农奴带来巨大的苦难,整个欧洲被这种社会矛盾折磨的即将崩溃,劳动人民与剥削阶级的仇恨一触即发。

因为教会和各国封建主占据了大量的土地,他们非常害怕农奴们把仇恨的目光对准他们。于是,在教皇的蛊惑下,各国封建主在欧洲各地疯狂的动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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