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唐朝小白领>第九十四节 狩猎惊魂(2)
到一个穿着灰白小衫的男娃躺在那里,粉雕玉琢说的就是这么一个孩子,而且对方的样子里面还带着长长的睫毛,和不俗的鼻子,这样的人有点男生女相的感觉,可是呢,如果真的可以好好地教育一番的话,以后的前途是不错的,因为历史上的称心就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在死了之后,李承乾还能想着他,可见他的本事不一般,如果说只是男宠的话,那么就肤浅了。

李元昌坐在床边,看着他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微微皱了一下眉,虽然没有说话,可是郑少卿还是赶紧解释道,“汉王,这个是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句话是没错的,否则的话,你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结果,弄的一身的锦缎衣衫,那不是找事吗?一个人如果担心被杀却又没有别的办法自保的话,让自己出名也算是一个办法。

看他一会,还伸手摸了摸,发现他的皮肤上面竟然出现了一点点的类似皮肤粗糙的东西,李元昌不由得皱眉道,“你们这里的条件太差了,再放下去,这孩子可就毁了,所以,我一会要带走。”

“这个?”郑少卿似乎有点为难,因为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同僚寄养在自己身边的,结果,你要直接拿走,如何办才好呢。

“怎么,难道说,本王的话,不好使?”李元昌转头盯着他问道,似乎很生气的模样。

“不是的,汉王,您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可是这个孩子是于少卿当初离开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地照顾的,如此这般就不见了,到时候不好说啊。”郑少卿自然是个狐狸了,不是狐狸也没有办法在官场上混哦。

你什么好处都不给,就想要将人带走,你是自己傻呢,还是认为我傻啊?

“你放心,你去户部的事,本王岂能忘记了?”李元昌不耐烦地说道,然后指着门口道,“现在去找一件避风的衣衫过来,我要带他走。”

“多谢汉王,多谢汉王,给你背着呢。”郑少卿从一边的桌子上面取出一个黑色的普通的斗篷,不是他不想给个华贵的,而是这里怎么会有啊,自己又没钱,就算是想要充大头,拿什么充啊?

李元昌看着他手里的东西本来想要埋怨两句的,可是却知道,不管如何都是废话,只好说道,“你前面带路。”

他现在迫不及待地就要离开这里,他感觉自己扛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火玉啊。

内心的火就像是在一块已经沾满了火油的粘毛上面一样,让人根本就控制不住,不过呢,李元昌是因为知道这个人他现在是享用不了,因为年纪太小了,如果自己享用了,可能就会很快就不见了,所以,他反而更加的让自己内心的变态的想法蓬发出来。

跟着郑少卿慢慢地走出了太常寺的院子,看着不远处的马车还停在那里,他想都没有想就直接上去了,然后说了一句,“回府。”

马车里里面有个小案子,案子上面有一盏油灯,淡黄色的灯光下,破旧的披风下面包裹着一个如玉一样的男娃,如果你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肯定会很高兴,因为有如此的孩子,会让你夜不能寐的高兴,可是也因为如此,如果你不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而是想要独自占有他的人,那么你的内心深处就会有一种想要伸手却又不想伸手的感觉。

马车在长安的街上走的很快,只是呢,从汉王府到太常寺是有点距离的,所以,李元昌的手指时不时地会抚摸一下已经入睡的称心,却又强迫自己不能做出来更多的举动,如此这般才会让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yù_wàng更加的强烈。

而就在他的手指再次触碰到小娃娃的脸蛋的时候,马车忽然抖动了一下,称心的脸差点被他的修长的指甲给划破了,然后他就忍不住怒骂道,“狗东西,怎么驾车的?”

“王爷,王……快跑……”

回答他的却不是完整的话,而是一句类似求救一样的话,让他的手一抖,差点将孩子摔在地板上,然后一把抱起,用另外一只手掀开了马车前面的布帘,然后就看到了自己的车夫躺在地上,身上血迹斑斑的,嘴巴里面也都是血,让有洁癖的他差点吐出来,不过呢,站在车夫身后的,却是一个黑衣人,这人手里提着一个类似铁锥一样的东西正在看着他。

“你是什么人,竟然敢行刺本王,难道不怕王法吗?”李元昌的这个话声音很大,可以说是非常的大,肯定可以说是故意的,可是那个黑衣人却伸手指着他的怀里道,“将人交给我,我只数三下,如果你不给,我就会劈了你,我知道你是在叫人,我相信,在他们来之前,你就会死掉的。”

“你。”李元昌的胳膊将怀里的称心抚摸着更加的紧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一。”黑衣人却没有那么多的心思,直接开始数数了。

“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是长安的内城吗?你如果对我不利,到时候只要是派人搜索,就可以找到你的,到时候你可就死定了,今日我心情好,你走吧,我不为难你。”李元昌的话刚落,对方就来了一句话,“二。”

“你这人怎么不识好人心呢,我这么做完全都是为了就你啊,你还在这里威胁我,真的以为我没有脾气吗?”李元昌继续威胁地说道。

“三。”黑衣人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元昌还以为对方打算再说一次威胁的话,却没有想到对方手里铁锥就直接奔自己面前而来,作为皇家的人,自然是会武功的,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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