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草原上,一群奴隶正在放牧,十几个提刀跨马的汉子一直在周边巡逻,看样子,他们在防范,同时也在盯着干活的奴隶。
某处山坡上,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坐在地毯上饮酒吃肉,旁边几名女奴尽心尽力的伺候着。
“嗯?有情况、、、、、、”
突然,天空中传来一声鸟叫声,那魁梧汉子立马分辨出这声音的不寻常之处,因为,这是军中最为少见的飞鹰传信。
这些年里,陈风试图驯养飞禽为自己传递情报,其中最为成功的莫过于信鸽的驯养。
但同时,草原上的一些部落其实早在很久以前就试图驯养飞鹰传信,但成功率极低,更多的时候,飞鹰只能用来打探情报或者捕猎。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蒙战曾经遍访草原上有名的部落,最终寻找到两只能够用于传递信息的飞鹰,其中一只,常年跟在陈风身边。
正在饮酒作乐的这汉子,乃是陈风亲自册封的漠北万户魏越,这两年,他在漠北草原上成了土皇帝,管辖着这么大的地盘,日子过的极为逍遥。
但是,他从来没忘记自己的身份,更没忘记自己的使命,所以,当天空中传来那声奇特的鸟鸣声之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平静生活,要结束了。
半柱香的时间后,魏越阅读完了密信上的内容,满脸疤痕的他,此刻有点盛气凌人。
“来人,停止放牧,传我的命令,让附近的千户和百户们迅速集结,三天之内不能抵达我的营帐者,以后都不用来了。”
下达命令之后,魏越叹了口气,说实话,这两年的生活确实很滋润,在他的辛勤耕耘之下,他的小妾又为他增添了一子一女。
不得不说,温柔乡确实是英雄冢,若是两年前,魏越接到这样的军令后,必定会立即去集结兵马,然后去执行命令。
但现在,他的心态不一样了。命令肯定是要执行的,兵马也肯定是要去集结,只是,在这之前,他要安顿好自己的部众。
“曹性,害死你的那个狗东西又出现了,苍天有眼啊,这一次,我一定为你报仇。”
当年刘豹的一场偷袭,害得曹性惨死在草原上,那时候,魏越口口声声的喊着要报仇,可到最后,他却没能兑现诺言。
这两年里,他最悔恨的就是这件事情。若是连对好兄弟的诺言都无法兑现,他魏越又算什么男儿。
要知道,当年那场大战之后,魏越就再没上过战场,一来是他要养伤,二来,陈风需要一个可靠得力的部下镇守边疆。
故而,上次对阵步度根,陈风也只调动张燕和管亥,偏偏不动魏越,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从漠北集结兵马,而后一路南下直取河套,若全是骑兵,且没有后顾之忧的话,魏越这边最短可只用三天。
真正说起来,魏越这几个被安排在漠北的万户,其实就是陈风手上的一支密兵。
平日里没战事的时候,他们负责放马模样,开垦荒地,为美稷等地提供源源不断的粮食和牲畜。
到了战事开启的时候,尤其是最为关键的时候,他们就得集结兵马,协助主力作战,如此藏兵于民的做法,算是草原上的一大特色。
两天很快就过去了,魏越的命令虽然传达下去,但真正能迅速集结的兵马并不多。
尤其是,现在正是放牧的集结,绝大多数奴隶都被安排出去干活了,按照以往的速度,要想集结全部人马,起码得要半个月。
“等不及了,主公在信中要求我们立即出兵,足见美稷那边情况危急,再说了,此次南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若是让敌军知晓我们的行踪,那我们就失去了南下的必要。
瘸子,老猫,我们现在集结了多少兵马,我不要那些老弱妇孺,除了精锐,其余的都剔出去。”
大帐内,魏越的一声怒吼让其他唧唧咋咋地千户和百户们立即闭嘴了,而后,有两人立即上前汇报情况。
瘸子是当初魏越为找刘豹报仇的时候招募的,这家伙身手不凡,精通骑战,被魏越给挖掘出来。
至于老猫,其实是魏越给起的外号,这家伙是当年陈风第一次率军袭击匈奴草原的时候,魏越抓捕的那个羌人俘虏。
这家伙作战的风格跟魏越很像,每次都充当陷阵死士,关键是,别人都死了,他却能活下来,算得上命大,所以魏越给他取了这么个外号。
“回禀将军,我二人已经统计过,算上集结起来的兵马和奴隶,我们现在有八千人。
战马约有万匹,牛羊牲畜足够我八千兵马南下作战一次,若是我们还能再等上两天,应该能集结一万五千人马。”
“八千?哼,不对吧,八千人里,恐怕奴隶就占了五千多吧,这些奴隶的战斗力不怎么样。
就算有悍勇之士,加起来也不超过一千,这样吧,除了最凶悍的奴隶,其余人暂时留下。
至于我们的那些老部下,上了年纪的也都留下,再怎么说老营这边也需要人看着。
军情紧急,我们不能再耽搁了,瘸子,你留下来等其他兵马,老猫,你现在就去挑选人马。
每人携带两匹战马,记住,必须有一匹是母马,必要的时候,可以用马奶充饥。所有将士都携带足够的肉干和干粮,不携带牲畜和其他粮草了。
我们轻装简从,争取在三天以内杀到美稷,打敌军一个措手不及。瘸子,你不仅要守护好老营,还得把那群娃娃兵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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