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这位郎君如何称呼?”
棕发婢女问话间,一面倒水研墨,一面用碧绿的眸子上下打量着年轻文士。
只见他穿着老款式的右衽袍服,左右袍肩缝了两块歪七八糟的补丁,脚上的远游履又脏又破,两边的大脚趾都露了出来,看起来非常的穷苦落魄,而早已看不出原来颜色的巾子下面,是一张红到下颌的脸,肩头也长得很奇怪,比一般人略显高耸,样貌算不得俊朗,甚至可以说……有点丑。
丑文士随意地拱了拱手,答道:“马某行一,字‘宾王’。”
这时,另一个黑卷发的胡婢铺好了纸张,取了一支笔递到马宾王的手上,马宾王也不含糊,从容提笔蘸墨,便在纸上龙飞凤舞起来。
不消片刻工夫,马宾王就搁下了笔,两位胡婢觉得此君虽形象不堪,可这字写得的确漂亮,却也自知不能做主,只得待到笔墨稍干,将纸张交给了门内一奴仆打扮的少年。
少年奴仆也觉得这字写得着实不俗,不由有些怀疑地看了眼马宾王,这才转身离去,又过了约莫一刻时辰,那少年奴仆去而复返,再看向马宾王的眼光已然变得大不相同,只见他躬身施了一礼,恭敬地道:“我家主人有请马郎君入内小酌。”
马宾王微笑着点头回了一礼,随即理了理自身既破且旧还脏的衣袍,便在门口一群人好奇的目光注视下,跟在少年奴仆的身后,大摇大摆地跨进了明园。
转过影壁,马宾王便开始四下打量起来。
只见这明园占地极广,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清溪假山,相映成彰,到处都给人一种宏大之感,又恰逢中秋,园中枫叶正红,秋菊灿烂如金,端的是馥郁芬芳,美轮美奂。
少年奴仆领着马宾王穿林过苑,不多时便来到了一座气派非凡的三层高楼。
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崭新的门匾上“白玉楼”三个鎏金大字熠熠生辉,可仔细看去,就会发现此楼砖檐皆已半旧,似乎年头已然不短。
马宾王一走进楼内大厅,便觉秀丽清雅的气息扑面而来,厅内装饰并非时下世家大族盛行的奢华之风,而是讲究简约自然,但却有种难以言喻的庄严和博大,尤其是正对门口的墙上那一副巨大而精美的四象图壁画,让人看了难免心生敬畏。
此时偌大的厅堂内,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马宾王的身上,有吃惊,有厌恶,有探究,各个反应不一,但马宾王却对此视若无睹,无需少年奴仆的指引,便自觉地坐在了门边左右无人的末席上,其孤孤单单的样子,似乎欲与他人相隔天涯海角。
未等马宾王把位置坐热,忽有一位衣饰华贵的青年昂首而来,此君一见到形容落魄的马宾王,面色登时沉了下来,不想他正打算转身走人,脚步却被席间一个惊喜的声音给绊住了:“褚兄!你怎地也来了?”
“原来是淳风,你竟也在此,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褚遂良巧遇好友,面色立刻好转了不少,就见他径直坐到那声音的主人身边,笑着说道:“不瞒淳风,家父已随秦王去了并州,而我妻儿又远在钱塘,逢此中秋长假,独自一人,实在无聊,是以来到这平康坊里赏一赏花,不想途经此宅,见到门外立了一个奇怪的告示,觉得有趣,便进来看一看。”
“哦?”李淳风忍不住笑问道:“敢问褚兄是赏菊花,还是去寻那杨花呢?”
平康坊乃是朝廷教坊的所在,同时也是长安城中诸妓的聚居处,自然也就成了文人骚客,fēng_liú侠少们的荟聚之地。
“是啊,褚某当然是来寻花的。”
褚遂良倒也毫不遮掩,反而狡黠地问道:“难道淳风来平康坊,就是专程拜访凶宅新主不成?”
李淳风干笑了一声:“我那父亲又跑出去云游了,这中秋佳节,我连他的人影都见不着,咱们今日都成了孤家寡人,倒是同病相怜……”
说着,他忽然话锋一转,打趣地问道:“可褚兄刚才好像急着离开似的,今日遇此趣事,若不见趣人,岂非可惜?”
褚遂良乜了马宾王一眼,没好气地解释道:“褚某只是有些不想和乞丐共存一处罢了。”
如同大多数名门贵族子弟一样,褚遂良十分看重身份和形象,哪怕大家都是来凑热闹吃白食的,若是看到有形象卑贱者与自己平起平坐,他的心里也会觉得膈应得很。
李淳风摇了摇头,低低地道:“淳风观此人绝不简单,褚兄可千万莫要小觑了他啊……”
两人交谈间,窗外一轮圆月已悄悄升起,到了夜宴的时间,自然不会再增加新的宾客,而这明园之主也终于现身了。
诸位来客纷纷看向门口,就见同时进来了一群人,其当先者便教人看得。
这是一位二八年纪的女冠,头上挽着道髻,披着一条白色发巾,穿着一件青碧道袍,腰系一条白绫,手执麈尾拂尘,虽不施粉黛,却眉目如画,肤如白玉,五官更是精致至极,身姿婀娜,飘逸出尘,犹如姑射仙子降临凡间。
在“姑射仙子”的身后一左一右跟着两名女道僮,一个模样娇俏可爱,另一个算得清秀佳人,年纪都不过十二三岁。
往后一看,竟是一对奇异的男女组合,男子面黑阔额,豹眼狮鼻,双眉相连,发如钢刷,身形有如铁塔,一袭原本宽大的青色道袍被他的身子绷得紧紧的,仿佛随时都会在行进间爆裂开来,直教人看得心惊胆颤。
而他身边那个女